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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引导支持企业改造升级与业务转型,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仓储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特研究出台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的通知》(交运发〔2024〕135号)等文件。
三、政策内容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仓储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办法》共包含八条内容,从支持仓储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仓储企业有效服务内外贸、支持中转集拼业务扩大规模、支持仓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予以一定奖励。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五、政策咨询
政策解读部门: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76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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