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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保、履行纳税义务,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围绕企业初创阶段的实际需求,从服务提升、资金支持、风险防控三个方面研究提出涵盖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免费证照礼包、办公场地支持以及创业补贴、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等9条支持措施,政策有效期为两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优化企业服务
提供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免费发放含企业公章、营业执照等全套证照在内的企业开办大礼包,对无需特定场所的初创企业提供集中登记地址,对需要租赁办公场地实际入区生产经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另行制定政策,按程序给予房租减免优惠。
(二)创业资金支持
围绕初创企业高度关注的资金难题,制定创业补贴、贷款贴息、创业保险保费补贴3项精准扶持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初期资金压力。
1.给予一次性开办资金支持。提升企业活跃度,对首次领取企业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信息确认且连续12个月实际开展经营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开办补贴。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的登记主体,按上述标准的1.2倍进行补贴。
2.提供创业贷款贴息。初创企业在成立2年内申请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按照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实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单家企业利息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年。
3.提供创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初创企业在成立2年内购买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保险产品,给予80%的保费补贴,单家企业保费补贴金额最高0.5万元/年,保费补贴不超过2年。一份保单只补助一次,参保企业中途退保不享受补贴。
(三)加强风险防控
针对初创企业普遍面临的经营能力薄弱与合规风险突出等问题,提出三项保障机制。一是推出市场主体休眠与唤醒服务,为经营困难企业提供免费托管、税务代办及个性化帮扶措施;二是优化发票增额申报流程;三是强化企业合规治理,发布风险场景库与工具包,推广执法“观察期”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 四、兑现方式 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自贸360度才企综服平台”实行“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具体申报流程以申报通知为准。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政策由青岛自贸片区审批管理部、财政金融部负责解释。经济发展一部负责认定符合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的登记主体。
2.申请一次性开办资金的企业,存在“一人多企”或“一人多次创办企业”情况的,只能选择一户企业进行申请。
3.申领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取消当年及今后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依法追回,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政策执行期间,同一扶持对象同一项目符合上级和我区多项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76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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