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促进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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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5379544200097020210011
  •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 成文日期 2021-10-15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发文字号 青自贸管发〔2021〕59号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
  • 2021年10月15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促进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月4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2021年7月8日,商务部发布《“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探索发展离岸贸易、新型易货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2021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中指出,开展进口贸易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综合利用提高便利化水平、创新贸易模式、提升公共服务等多种手段,推动进口领域监管制度、商业模式、配套服务等多方面创新。在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新型贸易业态之际,2021年9月17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成立跨境易货贸易联盟并在当天举行跨境易货贸易平台启动仪式。为推动构建新型跨境易货贸易生态系统,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跨境易货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编制该《意见》。

          二、成文过程

    前期对跨境易货贸易联盟90多家企业进行了电话联系,广泛收集企业诉求。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形成《意见》初稿,在管委内部征求了财政金融部、青发控股集团等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1年10月12日经管委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三、内容概要
    本《意见》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概念解释,鼓励企业探索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模式场景创新政策,打造通用型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政策,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和轧差结算的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形式政策,支持为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业务提供一体化综合配套服务支持政策以及金融综合服务支持政策、依托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业务推行人民币国际化政策。
    四、目的意义
    通过编制和实施《意见》,积极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进一步创新青岛自贸片区贸易模式,搭建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助推新型跨境易货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五、政策咨询电话

    青岛自贸片区管委航运物流部咨询电话:8676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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