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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委关于公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关于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市政府第288号令)、《关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批复》(青功能区改字〔2020〕16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依法调整形成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
附件: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