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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委 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 关于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青岛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促进内外贸 一体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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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408825526083889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2
  • 发文字号 自贸中德管发〔2025〕7号
  • 发文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自贸片区各部委,区直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中德生态园各部委: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政策》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管委 

    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管委

    2025年2月12日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政策

     

    为稳定和提高青岛自贸片区内外贸企业发展水平,通过产业整体谋划和政策系统集成,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结合片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要求,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对青岛自贸片区区域经济做出贡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从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保,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体。

    三、支持政策

    (一)提升贸易企业融资、物流、港口服务便利化水平、打造最适宜贸易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1.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联合数字化平台、金融机构等打造青岛自贸片区特色金融产品,提升贸易企业银行直接融资水平。

    2.鼓励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发展,给予符合条件的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实付利息(融资利率按照最高不超过一年期LPR核定)的7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鼓励引导片区企业通过参加境外经贸类展会巩固传统市场份额,拓展新兴市场,对参展企业参加展会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补助。单个展位区、市两级资金补助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费用的60%,每个企业同一展会最多补助2个展位(享受过省级境外参展补贴的项目不予补助)。

    4.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投保缴纳保险费的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支持。

    5.提升仓储型物流企业服务贸易企业能力。鼓励仓储型物流企业积极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仓储型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资金。

    6.提升港口保障贸易能力。做大做强做优港口物流服务,构建以港促贸、港贸相互赋能的新格局,根据港口年度增加外贸航线、航班经营数量及完成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对片区外贸的贡献给予奖励。

    (二)立足新阶段发展要求,支持商贸业提能升级

    7.鼓励企业交易规模做大做强。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纳入本区核算的年销售额达到3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对片区的就业、销售额等综合经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

    8.实施中小企业倍增计划。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纳入本区核算的年销售额未达到30亿元的,按照对片区的就业、销售额等综合经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9.实施特殊贡献企业激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内贸销售额、外贸进出口额前5名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名的奖励。

    (三)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贸易+金融”融合发展

    10.支持数字化企业赋能贸易转型升级。对通过青岛自贸片区数字仓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货物提单转仓单确权融资、货物(提单或仓单)质押融资等赋能片区贸易产业的平台公司,按照为相关企业实现的质押融资额给予0.2%的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政策自2025年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本政策涉及奖补条款原则上与市、区级同类型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办法由青岛自贸片区投资促进一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投资促进部 : 0532-8676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