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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字〔2025〕4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更好理解和落实《若干政策》,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25〕49号),从科技创新、核心要素、赋能应用、产业生态、资源保障等五个方面,推出28条、45项政策措施。6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印发《青岛市支持人工智能和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重点从核心要素供给、产业创新体系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营造3个方面强化支持,包含12项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进一步研究起草了《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若干政策》深入贯彻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推动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发展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设置了从核心要素、赋能应用、产业生态、资源保障等“一揽子”支持措施,为企业从落地孵化到培育壮大提供全方位保障。政策紧贴产业实际,在“算力券”“模型券”“数据集”等方面加强要素供给,有效助力企业“软实力”提升。在产业园区、应用基地、产业集群等“硬建设”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12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发展导向,对符合国家及省数据管理部门定义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综合考量数据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成本和实施成效,分为“标杆型”和“引领型”两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省标准对单个“标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引领型”项目的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处 0532-85913624
(二)提升算法模型效能。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综合大模型项目的技术性能、创新型、推广价值、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对评定为卓越领军级、优秀创新级、培育成长级的省级大模型项目,统筹省资金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75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产业处 0532-85916712
(三)加速语料资源汇聚。推动工业语料资源汇聚整合,为工业领域大模型研发提供多元异构、深度标注、场景适配的数据资源支撑,助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语料券”支持资金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审结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筹省资金给予最高75万元奖补。对支持项目验收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每个项目再给予最高75万元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产业处 0532-85916712
(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奖补主要用于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和应用,包括数据采集、清洗、标注、测试、开发利用工作等。参照“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综合考量数据规模、应用场景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数据集,给予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定额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2-85912328
(五)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流通交易奖补主要用于支持数据供需双方在合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交易活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培育数据市场。参照“数据要素×”创新应用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交易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2-85912342
(六)支持具身智能硬件产品培育。引导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终端和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升级换代,增强关键重点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市场推广应用。对2025年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超过2000万元的核心零部件企业,按省规定分别给予单户企业最高800万元、300万元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0532-85911216
(七)创新开展训练场建设。聚焦制造、家居、康养、海洋等优势产业领域,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公共训练场,配置不同品类、形态的整机产品,提供训练数据和训练场景等服务,降低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单独搭建训练环境的门槛和成本,加速产业链企业数智化转型。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探索专项债支持,为训练场这类重资产、长周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来源。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大数据局数据资源处 0532-85912342
(八)培育人工智能软件产品。引导企业瞄准重点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亟需的工业软件开展协同攻关,面向工业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等关键领域,聚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软件技术,按照《山东省工业软件支持资金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审排名结果, 统筹省资金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50万元奖励。对项目验收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每个项目再给予最高75万元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产业处 0532-85916712
(九)推动标杆场景应用。充分发挥全市重点领域的特色优势,鼓励企业开放场景资源,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供真实场景和数据支撑,推动企业生产运营成本降低,带动全行业智能化转型升级以及城市生活品质和效率的提升。鼓励企业搭建应用案例展厅,通过将技术解决方案场景化、可视化呈现,推动企业更高效地触达潜在客户,加速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和商业合作达成。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0532-85911216
(十)加快人工智能、元宇宙技术应用。加快人工智能、元宇宙技术与行业领域融合,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元宇宙领域优秀内容、软件及硬件产品,打造一批元宇宙创新“名品”;支持企业在工业制造、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智能体育等领域落地元宇宙融合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元宇宙应用“名景”。对入选省级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项目统筹省资金按规定给予每个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产业处 0532-85913398
(十一)打造园区集聚平台。加快培育建设一批未来产业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专业、优势特色突出的未来产业加速园,加速园的主要任务是承载并推进前沿引领技术产业化落地,加速推动原创技术突破、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创新型企业成长、产业集群培育和创新生态构建。对建设成功的省级园区,统筹省资金按规定给予最高600万元奖补。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0532-85911216
(十二)用好基金引导项目储备落地。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国有资本骨干作用、项目落地区(市)主体承接作用,积极引入社会化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优质企业支持力度,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执行(解释)处室及联系电话:市财政局金融处 0532- 85855285、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处 0532-83786818、市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 0532-85912481
《若干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期内遇中央、省有关政策调整的,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2025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
四、《若干政策》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区别
《若干政策》涉及的政策措施可分为直接贯彻落实省政策、参照落实省政策及创新引导性措施三类。
(一)直接贯彻落实省政策。主要包括《若干政策》第二条实施“模型券”奖补政策、第三条实施“语料券”奖补政策、第六条支持具身智能培育、第八条支持软件创新产品推广、第十条支持人工智能+元宇宙融合发展、第十一条推动园区集聚发展,上述6条省政策资金包含青岛,青岛市企业可直接参与申报和享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参照落实省政策。主要包括《若干措施》第一条支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条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第五条促进数据流通交易,上述3条省政策资金不含青岛,青岛市需按照或参照省政策标准,制定奖补办法,由市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
(三)创新引导性措施。主要包括《若干措施》第七条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训练场建设、第九条支持标杆场景打造、第十二条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该3条措施为结合青岛市产业发展实际和工作重点提出。与省政策主要异同点如下:
|
政策内容 |
省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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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训练场建设 |
(未提及相关支持政策) |
探索通过专项债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公共训练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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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杆场景打造 |
重点围绕化工、铝业、钢铁、矿山开采、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家居、出行、医疗、文旅、数字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13个领域开展。 |
结合青岛实际,重点围绕工业制造、智慧海洋、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医养健康、智慧教育、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等8个领域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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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金引导作用 |
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领带动租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群。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人工智能企业上市融资,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 |
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各类资本设立基金。加大项目梳理储备推介力度,支持相关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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