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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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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4805076594590012
  • 成文日期 2022-08-30
  • 发布日期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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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青岛作为国家最早确定的防空重点城市,拥有数量众多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在建设、维护、使用中由于自然因素或外力因素可能发生坍塌、水淹、火灾及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如处置不当,易造成直接危害和次生危害。为有效应对和处置单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对原有的《青岛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修订原因:一是原《预案》已到五年修订期;二是青岛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市人防工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名称发生了变化;三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了新要求。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和处置青岛市单建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重点修订内容

    一是根据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名称重新做了调整,并相应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订;二是根据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对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作了修订;三是对专项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进行了修订;四是对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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