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政府印发《青岛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全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任务是什么?有哪些保障措施?对此进行解读。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改革。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中央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在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部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速推进。在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修复与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同时农村集体产权、林权等一批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方案、标准规范和试点经验。但已开展的改革探索存在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源资产底数不清、交叉严重,所有者不到位、权益不落实,权利体系不完善、权责不明晰,保护不严格、监管力度不够、产权纠纷多发等。
为增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相关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2019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青岛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主要涉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健全等制度建设,具体包括11项任务: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厘清自然资源资产分类清单和权责清单、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管控、推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多种实现形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有序流转、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修复和合理补偿、加强自然资源监督检查和司法协同、建立管理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体系、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等十一项任务,三十九项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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