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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青岛东岸城区等5个市辖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东岸城区(市南、市北、李沧)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青岛市崂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青岛市城阳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青岛市即墨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二、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落实上位规划各类控制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坚持陆海统筹,促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四、提升城镇空间品质。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强化城市风貌管控,延续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分区规划是对市辖区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经批准的分区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各辖区政府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规划体检评估,做好规划实施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