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2022年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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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1535124494352481
  •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 成文日期 2022-01-10
  • 发布日期 2022-01-11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2〕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研究确定,2022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00个,总投资6395.6亿元,其中按照“投资大”“质量高”“拉动强”的原则,兼顾产业领域,遴选出总投资2469.2亿元的36个项目作为市级重大项目顶格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其产业引领作用;另外,重点准备项目116个,总投资2886.5亿元。现将青岛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青岛市2022年重点准备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部署要求

    市重点项目既是投资增长的重要拉动力,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关系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2022年市重点项目选取注重产业引领、强化投资拉动、关注产出效益、突出谋划储备,超前谋划、认真论证、注重实效、细致筛选,统筹考虑项目体量、建设条件、企业实力、技术先进性、社会效益。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思路,着力提升项目建设水平,抢抓战略机遇、增强发展活力、推进产业转型、提高民生福祉,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效能

    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各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土地、资金、审批等要素环节优先支持保障市重点项目,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市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予以落实。加大对市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市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采取容缺受理、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措施,建立健全绿色通道,依法依规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通报月度进展,强化调度督导

    落实项目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形成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强化“顶格推进、条块结合、上下协同”,合力攻坚抓项目。完善调度督导工作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多频次强化项目推进调度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瞄准关键领域、关键问题,重点督导前期工作进展不快、建设进度滞后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推进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四、完善会商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进一步完善市重点项目工作专班会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本地区、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报告。

    五、强化项目储备,实施动态管理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抓好现有项目落实落地的同时,突出四个聚焦,统筹抓好项目储备,积极谋划大项目、创意大项目、招引大项目,建立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市发展改革委要落实重点项目动态调整要求,主动对接各区(市)、功能区,紧盯新洽谈的各类大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营造重点抓项目氛围,掀起抓重点项目高潮。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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