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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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153512449225642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1-06
  • 发布日期 2022-01-1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2〕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集约建设、优质养护、安全运行、便捷服务的发展导向,聚焦发展短板,明确主攻方向,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不断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养护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贡献交通力量。到2025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100公里以上,年均养护工程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农户通硬化路,农村物流通达率、公路养护率、路长制覆盖率均达到100%,建成布局合理、连贯城乡、快捷通畅、服务优质、安全绿色的农村公路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路网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新建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100%区域中心村、60%以上行政村实现6米以上公路通达。具备条件的区(市)中心城区与所辖镇(街道)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相邻镇(街道)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路域环境治理。新改建农村公路因地制宜设置停车区、服务驿站等配套服务设施,持续完善既有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公路穿村路段建设时,要与农村生活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浪费。〔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分别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二)实施道路通达工程,加大农村公路路网延伸程度。巩固扩大100%行政村通农村公路的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持续推进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补齐“最后一公里”短板。到2025年,所有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基本完成,高标准实现“村村通”“户户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三)实施通行安全保障工程,提高农村公路路网安全水平。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消除路网中的低等级砂石路。到2022年底前,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加强重点桥梁检测和危桥改造力度,确保桥梁通行安全。到2025年,完成现有四、五类桥梁改造任务,路网中一、二、三类桥梁比例保持在99%以上,新发现四、五类桥梁两年内实现动态清零。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集中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群密集路段,加装隔离带、护栏和警示设施,基本消除县乡道路安全隐患。选择1500公里重点村道,实施安全设施提升试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四)实施融合发展样板工程,丰富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把自然、生态、文化、科技、产业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中,探索“公路+旅游”“公路+生态”“公路+产业”“公路+互联网”等复合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四好农村路”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样板。到2025年,打造5条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市级以上融合发展样板路。〔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五)实施运输服务升级工程,提升农村交通服务水平。巩固“村村通”公交成果,参考城镇公交相关政策,提高城乡公交服务水平。坚持“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引导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物流配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物流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形成城乡一体、高效快捷、功能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由青岛市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牵头推进,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发挥指导、督导、协调作用,指导有关区(市)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区(市)要担负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引领。市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区(市)政府要将农村公路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和建设、养护发展规划,并与综合交通、产业布局、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确保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农村公路路网密度逐年上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三)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区(市)政府履行农村公路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鼓励通过“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吸纳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严禁违规摊派。〔有关区(市)政府负责〕

    根据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市级财政对“四好农村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相关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切块分配区(市)统筹使用。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加强监督评估。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分年度下达到区(市),建立工作评估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建立中期评估机制,“十四五”中期,结合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我市实际情况,对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效果、预算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任务目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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