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39628140225496324
  •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 2021-12-10
  • 发布日期 2021-12-27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1〕8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五”是青岛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有关部署,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加强海洋科技创新,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海洋经济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力争到2025年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影响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以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进入世界城市体系前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陆海统筹。强化陆海统筹和区域联动,提高海洋经济辐射带动力。促进陆海在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协同发展,推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2.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推动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基础性、实用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和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广,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全面提质增效。

    3.坚持开放合作。树立海洋经济全球发展观,秉承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政策优势,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融入全球海洋发展。

    4.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的理念,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5.坚持以人为本。增加海洋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海洋科普和海洋意识教育,进一步拓展民众亲海空间,实现全体市民共享海洋发展成果,增进海洋民生福祉。

    (三)总体定位

    1.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依托国字号海洋创新平台,加强海洋领域基础研究,突破一批前沿交叉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海洋高技术产业示范等机制,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圈”,增强参与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竞争能力。

    2.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优化贸易结构,建设引领国际时尚的涉海消费品贸易市场。建设中日韩跨境电商零售交易分拨中心、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特色商品进口体验交易中心。提升与全球枢纽节点地位相匹配的航运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沿黄流域、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深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发展服务于航运贸易的专业化融资、保险、结算业务。

    3.国家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统筹各类陆海资源以及海外合作港口、产业园区等,提升海洋产业和科技创新保障支撑能力,构建近海保障、远海协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远洋渔业陆基保障基地、深远海科考船后勤服务基地,提升海底探测、深海采矿等重大装备保障能力,完善综合后勤保障体系。

    4.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示范区。集聚海洋国际组织或机构,加强海洋公共服务、海事管理、海上搜救、海洋防灾减灾、海上综合执法等领域国际合作,探索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示范区。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建设国际海洋合作中心。积极参与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开拓、南极治理等国际行动。

    5.海洋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依托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推进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协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的海洋生物医药研产基地和船舶海工装备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海水利用基地,开展胶东经济圈区域内的海洋产业协作和统筹布局。全面深化各区域海洋科技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建设海洋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打造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样本。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再上新台阶,海洋可持续发展潜力持续提高。力争“十四五”时期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7%左右,海洋经济对全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稳步提高。

    二、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

    坚持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海洋特色园区建设,推进区域联动和产业协同,形成“双核引领、湾区联动、集聚发展、区域协同”的总体格局。

    (一)强化双核引领

    1.青岛西海岸新区。充分利用国家战略叠加优势,用好用活用足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基础和开放平台等资源,聚焦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领域加强与日韩贸易投资合作,先行先试、突破提升,打造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领区。依托古镇口海洋科教高地,建设国家海洋科学城核心区,发挥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提升前湾、董家口两大港区辐射能力,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突出产业集聚和引领功能,大力发展船舶海工、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优势海洋产业,推进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国家级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地位,打造国家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高水平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打造海洋对外开放高地。

    2.青岛蓝谷。发挥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自主创新领域“国之重器”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加速源头创新资源集聚和高效利用,集中布局海洋教育与科技研发等重大项目,汇聚世界一流的海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领军人才。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超前布局海洋未来产业,打造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推进海洋能源融合发展。做好海洋科教产融合示范,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争创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力打造国家海洋科学城核心区。

    (二)促进湾区联动

    1.胶州湾东岸。市南区全力打造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做大做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打造海洋经济和海洋技术创新高地,推动传统滨海观光休闲旅游向高端海洋文化旅游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海洋文化中心;市北区牢牢把握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历史方位,抢抓RCEP青岛经贸合作先行创新试验基地的历史机遇,深化港产城融合,充分发挥国际邮轮母港引领作用,聚焦发展新航运产业,延伸拓展新贸易产业,打造胶州湾东岸高质量发展的新地标和新增长极;李沧区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青岛国际院士港科教产融合园区,加快院士港产业核心区试验区海洋经济板块等项目建设,承接院士港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海洋等产业发展。

    2.胶州湾西岸。上合示范区加强与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海洋科技、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旅游城市联盟、海洋科技交流机制。开放发展油气全产业链,重点发展海洋运输装备制造、海洋风力发电装备制造、海洋检测装备制造、海洋声学与材料学技术研究、海洋船联网、海洋保健营养品和海洋生物制品制造;胶州市加强船舶、集装箱、港口用防腐涂料等海洋材料研发制造,鼓励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精深化、品牌化方向转型,以海水养殖用药研发制造、海洋胶原蛋白保健品研发制造、海洋化妆品研发制造、大健康产业为重点方向发展海洋生物制品业。

    3.胶州湾北岸。城阳区、青岛高新区突出海洋产业培育与集聚功能,依托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等涉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培育面向海洋的科技服务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水产品加工、批发与零售等产业。坚持产城融合,加快重大公共设施建设,打造国际一流滨海科技生态文化新城、区域海洋特色创新创业中心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

    4.崂山湾?鳌山湾西岸。崂山区聚焦打造山海品质新城,着力提升海洋创新、海洋文化、海洋生态、海洋开放四大品质,重点发展海洋装备、海洋生物、滨海旅游、医养健康、海洋服务等五大产业,加快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即墨区增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策源能力,探索海洋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加快船舶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信息技术、海洋新材料等产业集聚,打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链接区。

    5.平度和莱西组团。以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为重点,打造青岛北部海洋制造业基地。平度市发展海工装备制造、海洋化工新材料、海水淡化等产业,建设一批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加速推进新河内陆港等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陆海联动效能;莱西市推动海洋特色产业高水平集聚,做大做强现代海洋主导产业链条。

    (三)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1.培育海洋产业集群。按照定位清晰、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原则,做精做强海洋特色产业园,推进海洋空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和集聚创新,形成整体领先的产业竞争力。深化领军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园区+专班推进模式,秉承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平台汇智聚力、生态和谐共赢发展思路,汇聚优质资源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统筹,延伸发展相关上下游配套产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培育现代海洋产业集群,构筑海洋经济新增长极。巩固提升海洋生物制品、海洋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能源融合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产业联盟,促进企业资源共享、产学研协同、资本对接和产能合作,推动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联盟。

    2.强化重点海洋产业园区建设。围绕海工装备制造、海洋三产融合、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加工、海上风电、海水淡化等领域,持续加强海西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即墨女岛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崂山区海洋生物特色集聚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生物集聚区,即墨区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李沧区院士产业核心区试验区海洋经济板块、市南区滨海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园、市北区国际船舶管理产业集聚区等海洋特色产业园建设,推动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海洋产业集聚区。围绕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海洋环保以及新渔业等现代海洋产业,将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蓝谷核心区、上合示范区等作为海洋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区域,推进建设海洋经济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深远海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园、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园、深海水下装备产业园、海洋生物医药及中药材贸易产业集聚区、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中心、上合海洋创新产业园等现代海洋产业园区。

    (四)推进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

    1.建立区域合作协商机制,畅通区域合作交流渠道和载体。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依托胶东经济圈海洋产业联盟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沿海地市间海洋经济发展的沟通协商机制。共同建设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对外开放合作平台,支持涉海企业落户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统一打造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发展品牌。推动成立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等产业发展联盟。

    2.推动港口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胶东半岛港口群。充分发挥山东省港口集团统筹协调作用,优化胶东半岛港口功能布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口错位发展、组合发展。鼓励青岛港牵头推动港口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协同推进港口航道建设,实现各大港口之间、海陆运输之间互联互通互惠,增强服务山东乃至全国的能力,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世界级港口群,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出海口。

    3.明确区域分工定位,全面深化海洋经济和科技合作。强化海洋产业的分工协作与梯次分布,充分发挥青岛龙头引领作用和胶东五市各自特色海洋产业的优势,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差异化发展模式。推动共建船舶、海洋知识产权、水产品等海洋要素交易中心,提高海洋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推进海洋科研服务一体化,引导胶东半岛区域海洋科创力量整合,打通原始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渠道,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合举办科研成果对接会和开展海洋人才培训。依托海尔卡奥斯、新一代国产超算等平台,谋划建设服务胶东经济圈港口航运、生物医药、海洋渔业等产业发展的海洋大数据中心。推进金融服务一体化,鼓励海洋创投风投基金重点服务胶东经济圈海洋产业项目。

    三、打造海洋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加快壮大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海上风电、海洋能、海洋新材料等潜力产业,培育和引进企业功能性总部,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合作发展联盟,培育完善的产业链体系,提升现代化水平,打造海洋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一)提升海洋装备制造自主化水平

    1.做强海工装备产业基地。面向海洋油气、海底矿产和极地资源领域,瞄准大型、高端、深水、智能方向,推动建造企业与研发机构优势互补,打造国内一流的海工装备产业基地。推进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海洋装备研究院、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创新中心等一批高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接国家深远海开发战略,探索筹建深远海开发集团,推进深海资源勘察、开发利用的关键系统和专用设备研发,完善国家深海运载装备体系。

    2.提升海洋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结合优势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联合设计研发海洋高端装备,提高关键设备国产化率。做精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建造,开展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采船舶与装置的研制与集成创新,推进油气生产装备及水下生产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发展港口起重机、桥式卸船机等海港装卸装备,以及大型养殖工船、深海智能养殖网箱等深远海养殖渔业装备。大力发展深远海海洋环境观测、监测和勘探装备设计制造。

    专栏1: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

    立足青岛国家级船舶海工装备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龙头城市的优势,联合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青岛建设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聚焦陆地空天技术下海等前沿领域,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支撑产业发展、深海开发和人才培养为目标,开创强核心+大平台+产业化的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模式,在深远海感知与进入、智能与信息、能源与动力、装备与结构、资源与开发等多个领域推动科学、技术、应用的深度融合,探索体制、平台、队伍、资金、市场高度协同的创新生态链方案,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的海洋工程技术研发综合体和海洋科技产业新平台。

    (二)创新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

    1.大力支持高端平台建设。支持一批海洋生物医药研发机构建成国内一流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研制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青岛市建设各类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设和完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充分发挥青岛市海洋生物制品产业联盟作用,促进企业、政府、科研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通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等方式,提高海洋生物核心技术拥有量和成果转化效率。坚持仿创并举、引育共进的推进路径,打造国内知名的海洋生物医药研产基地。

    2.加速重点产品研发。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海洋糖类药物、海洋生物制品等产品研发,搭建智能超算海洋创新药物研发设施,加速海洋创新药物研产进程。支持一批海洋生物医药研发机构围绕海洋小分子药物、海洋糖类药物、海洋中药等新药产品开展重点攻关。支持青岛华大基因研究院建设海洋基因库,打造国内外领先的海洋综合性样本、资源和数据中心,加强海洋生物种质和基因资源研究及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园、青岛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形成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源源不断、梯次产出的态势。

    3.促进产业链集聚协同。依托海洋药物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载体一体化融合,形成全产业链的创新协同机制和产业推进体系。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海洋生物企业培育进程,积极吸引医药领域合同研发(CRO)、合同定制生产(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CDMO)等国内外知名药物服务研发机构落户。推进创新型现代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建设,搭建完整的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链,崂山区海洋生物特色产业园培育建成国家海洋创新药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优势明显的海洋特色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即墨海洋生物医药及中药材贸易产业集聚区。

    专栏2:海洋生物医药及中药材贸易产业集聚区

    青岛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示范区。全力打造创新药物产业链,发展创新型现代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形成以海洋生物医药为龙头,海洋中药饮片、海洋中成药、海洋保健品、海洋生物制品、海洋功能食品为辅的产业格局,建设海洋创新药产业基地和海洋生物食品产业基地;创新药产业孵化区。依托青岛生物医药中试服务公共平台,打造生物制药、生物制品、功能食品三大中试平台和公共检测、综合服务两大中心;日韩生物医药产业导入区。建设中日生物医药产业园和中韩生物医药产业园;国际中药材集散地和进出口贸易示范区。建立集合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中药材检测及认证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心等功能的国际性现代化中药材集散基地;大健康会展平台。设立4个主题展馆,内容包括大健康产业的多个行业领域。

    (三)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

    1.优化海水淡化设施布局。重点在沿海各类工业园区和高耗水项目附近规划海水淡化工程。明确淡化水作为淡水资源匮乏海岛第一水源的战略定位,因地制宜建设海岛海水淡化工程,配置海水淡化装置。推进百发海水淡化二期扩建工程,积极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带动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产业集群发展。

    2.完善配套设施和机制建设。结合全域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设,推行分质供水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城市供水的战略储备水源,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淡化海水“点对点”重点工业企业直供,鼓励沿海区市高耗水企业优先选用淡化水。加快构建“海淡互补”的供水新格局,探索建立工业用海水淡化水市场化价格导向机制。鼓励供水企业建设海水淡化项目,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

    3.培育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以海水淡化应用为主攻方向,推进大型成套海水淡化装备研发建造,开展日产万吨级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技术研发、高效智能化大型反渗透海水淡化成套技术装备开发、海水淡化单机产能大型化技术开发,突破反渗透膜、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发展面向海岛及船舶应用的中小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积极参与海水淡化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建设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园。

    专栏3: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园

    按照管委会+公司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培育集聚研发和服务功能业态,打造集技术研发、产品检测、装备制造与工程示范为一体的特色园区。引进国际大型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商,突破海水淡化装备的系统集成技术。引进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海水淡化关键装置技术,实现关键装置的本地化制造。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材料、特种高分子材料、非金属材料、腐蚀与防护、新能源海水淡化等企业向园区集聚,力争达到国际海水淡化技术发展领先水平,建成大型海水淡化装备集成基地。

    (四)积极布局潜力海洋产业

    1.推动海上风电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海上风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装备,规划海上风电配套的储能设施建设与智慧能源管理。积极开展相关海域的深远海风电场选址研究,按照省统一规划、统一风能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要求,争取预选址纳入省、国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适时推进相关项目。支持胶州市风电装备产业园、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浮式海洋风电机组生产制造基地等建设,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推进深远海风电发展,突破浮式风电基础等新技术研发。

    专栏4:海上风电产业集聚区

    重点推进胶州市风电装备产业园、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浮式海洋风电机组生产制造基地等建设。胶州市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4?0兆瓦和6?0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同步建设应用风电、光伏、储能、小燃机、冷热电联产、智能控制的工业园内智能功能网络,建设集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研发中心、企业总部为一体的产业园。

    2.加快海岛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开发海岛(域)多能互补独立供电系统并开展示范,在具备波浪能开发潜力的田横岛群、大管岛群等海域,开展利用波浪能发电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大管岛波浪能发电站建设项目。在潮流能资源集中的斋堂岛、小麦岛附近海域,开展潮流能发电工程示范。培育海洋能开发利用和装备制造企业,建设海洋能综合试验和检测平台,完善海洋能标准体系。

    3.壮大海洋新材料产业。围绕军工制造、纺织服装、健康医疗等产业需求,开发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素复合纤维及功能新材料产品,发展海藻生物医药卫生材料。围绕深海探测、海水淡化、海洋油气开发等装备制造需求,研发反渗透膜等海水综合利用先进膜材料,提高大型海洋工程用高端金属材料和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本地化配套能力,重点谋划海洋新材料-装备关键部件制造-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链。推进石墨烯锂电池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突破特种海洋防腐涂料系列产品,推进新型防腐防污涂料在大型海工装备及岛礁建设工程上应用。

    专栏5:深远海开发集团

    积极承接国家深远海开发战略,依托我市涉海高校和科研机构深海探测、材料研发及船舶海工制造优势,联合中船等大型央企,探索筹建深远海开发集团,在我市组建深海水下装备研究院,建设深海水下装备产业园,深度融入全球深海矿产开发第一梯队,推动实现深远海开发技术自主可控。通过技术装备、平台、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提升技术、提高商业化运作能力,尽快突破我国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技术瓶颈,提高深远海开发装备集成建造水平,加快推进深海采矿装备技术体系发展,形成深海高技术装备产业集群,构建全球深海资源开发产业链。

    四、激发海洋传统产业发展新动能

    (一)高标准建设“蓝色粮仓”

    1.高起点规划海洋水产种苗业。依托海洋生物遗传育种研发力量,整合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培育、研发、引进一批优质海洋生物种质,建设海洋渔业生物遗传育种基地。推进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水产苗种产业化基地建设,以刺参、对虾、贝类、鱼类、藻类等主要品种为对象,开展种质创新研究,打造全国一流的水产种苗研发中试基地。充分发挥规模化育苗企业的种质研发基础和苗种繁育能力,打造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引导,采用高新育苗技术,实现良种研发、亲本保存、苗种繁育、疫病防控等功能集聚,打造现代化海洋生物种质培育基地。

    2.持续推进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开展海洋牧场改造升级,构建海洋牧场观测网,不断拓展养殖看护、环境监测、文化科普、休闲垂钓等功能。支持海洋牧场企业开展海上多功能平台、海洋环境监测系统、陆基/岛基综合体验中心等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进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现代海洋牧场、海洋牧场综合体等项目,加快建设三产融合型海洋牧场。

    3.积极拓展绿色养殖和远洋渔业。大力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海水养殖生产深度融合,依托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建设发展深海养殖。稳步推进大洋性、过洋性远洋渔业项目实施,拓展远洋渔船规模,规范远洋捕捞管理,完善海上运输、船/陆加工、冷链物流、海外基地建设等配套设施。支持建设远洋渔业陆基保障基地,鼓励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

    4.全面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与流通业。推动水产品加工由传统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延长产业链,建设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构建集水产品拍卖交易、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信息集成等于一体的现代水产品冷链物流新格局,打造水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集群。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上合海洋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国际海洋水产品电子交易中心,打造水产品交易高地。

    5.改造提升传统渔港。实现传统渔港全面升级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渔货卸港区、交易区、休闲体验区、综合管理区等配套建设,促进渔港区生态渔业以及休闲旅游业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打造智慧、平安、清洁、产业、人文渔港,探索建设1-2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推进渔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和推广标准化船型,提升海洋渔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渔港规范化建设管理。

    专栏6:国际海洋水产品电子交易中心

    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重点构筑集远洋捕捞服务、水产品拍卖交易、冷链物流、加工配送等于一体的千亿级产业链条,打造“中国北方渔都”和“世界深蓝渔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搭建国际海洋水产品电子交易中心。

    上合海洋创新产业园。立足中鲁远洋完整的金枪鱼远洋渔业产业链,在上合示范区建设中鲁远洋国际金枪鱼创新产业园及渔港经济区,包括:金枪鱼冷储中心、金枪鱼精深加工中心、金枪鱼研发中心、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金枪鱼交易中心、展示交流中心、远洋冷藏运输保障基地、远洋职业培训基地、营海码头渔港综合经济区,聚集国内外优质蓝色企业、投资运营机构,打造“青岛金枪鱼”城市新名片。

    (二)加快海洋船舶工业高端化

    1?做优高端海洋船舶工业产品。推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巩固超大型矿砂船建造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开发超大型集装箱船等绿色智能化高技术船舶,以及大中型工程船、高性能执法船、无人船等特种船舶,提升自主设计、系统集成和总承包能力。加快船舶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应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船舶,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

    2?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船用设备核心发展能力和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形成较为完备的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体系。提高海洋高端装备总装能力及产业链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协作体系。

    (三)提升海洋交通运输综合竞争能力

    1.加快向枢纽港贸易港转型。大力提升优势货种服务能级,以新增外贸集装箱远洋航线和扩充国际中转通道为抓手,加快喂给港支线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开展中转集拼、整箱分批转运等新业态,打造东北亚领先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完善集疏运体系,推进董家口至沂水西、董家口至潍坊疏港铁路、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前湾港区海铁联运配套设施和董家口港区中线铁路建设,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积极推动在沿黄流域地区建设内陆“无水港”,加快推进新河内陆港建设。推进前湾港区集装箱智能化改造工程,前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工程,前湾港区集装箱智能空轨集疏运工程,董家口港区大宗干散货、集装箱、通用件杂货、原油及液体化工码头等专业化码头建设,完善港口防波堤、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港口航运深度融合,建设以港区智能交通、智慧能源为代表的融合基础设施。

    2.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完善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港产城融合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大港区域转型改造,明确功能定位及开发时序,统筹协调港口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大港与周边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推进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运营,形成冷链产业集聚。延伸大宗散货物流链合作,发挥散粮专业化码头和仓储设施优势,加快董家口矿石加工项目、粮油加工项目推进。引进涉海、航运业务专业保险机构,鼓励设立与航运金融相关的中介机构,引进金融租赁公司,开展邮轮、游艇、游船等租赁业务。积极争取免税政策,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免税城。

    3.建设绿色智慧平安港口。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全面提升港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铁路、水路、管道清洁运输比重,打造安全绿色的集疏运网络。提升港口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能力,有序布局加氢站,推进“中国氢港”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促进港口生产智能化、经营管理数据化、决策支持智慧化、客户服务便利化。完善港口的安全监管、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准入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港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海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完善水运系统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打造平安港口。

    五、促进现代海洋服务业提质增效

    (一)打造海洋文化与旅游特色品牌

    1.增强滨海旅游业竞争力。建设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邮轮游艇、海岛度假、滨海康养等,打造全国海洋休闲旅游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海岛旅游度假区。加强公益性帆船基础设施和陆岛交通码头等海上旅游设施,大力发展帆船帆板、游艇、水上摩托艇、水上滑翔、沙滩运动等休闲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休闲渔业基地,大力发展海上垂钓、体验式捕捞等休闲渔业项目,重点推出海洋潜水旅游产品,提升海洋牧场的潜水观光、水下潜艇等旅游功能;发展壮大邮轮旅游产业,深化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拓展邮轮航线,争取邮轮旅游无目的地公海游试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邮轮旅游,建立多渠道邮轮船票销售平台。加大144小时过境免签、离境退税等政策宣传,争取开放无目的地公海游。持续办好中国(青岛)国际邮轮峰会,不断扩大峰会国际影响力。积极推动开通胶东半岛城市间游轮,实现省内游轮与国外邮轮双循环发展。

    2.融合发展海洋文化产业。实施海洋文化传承提升工程。依托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北海基地,加强水下遗产调查与研究,促进海洋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开展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保护研究。深入挖掘渔业文化,积极打造休闲渔业品牌,举办全国钓鱼竞技赛,组织创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中国最美渔村、中国渔业优秀文化节庆等。办好青岛国际帆船周、青岛国际海洋节、青岛国际啤酒节等活动,提升浮山湾夜景灯光秀能级,突出海洋元素,彰显海洋特色。

    3.完善海洋文旅公共服务。建立一批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联合青岛涉海科研机构、企业组织精品科普活动,开展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相结合的海洋科普文化展览和参与体验式教育活动,办好青岛市中小学海洋节。推进贝壳博物馆新馆建设。开展海洋主题文化创建活动,普及海洋知识,提升海洋意识。推进具有青岛特色的文创旅游商品开发。

    (二)拓展高端航运服务产业链

    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吸引各类国际知名航运组织和功能性机构来青岛发展。支持地方重点航运企业发展,壮大青岛港航产业发展联盟。优化整合船舶管理、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无船承运等传统航运服务,深化航运服务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信息化支持保障平台建设,推进港航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船舶管理、船舶融资、海事法律及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进一步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完善青岛航运指数体系建设,提升国际运输交易定价话语权。提高陆海联动发展基金运作水平,大力发展航运保险业。依托青岛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高端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区。升级“两湾一带”产业功能,打造高能级国际航运要素集聚区。

    专栏7:高端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以青岛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聚焦航运、贸易、金融、创新四大板块,围绕航运做贸易、围绕贸易强金融,通过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以航运为核心,凝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吸引国内外大型航运企业总部落户,建设高端航运产业园区。发挥优质品牌集聚效应,加强与知名企业、机构合作,集聚航运产业多种发展要素,借助园区聚合效应联动世界级航运资源,打造高端航运服务业产业集群。

    (三)培育壮大海洋信息服务业

    加强海洋观测监测仪器设备研发投入,重点推进海洋水文气象、生态环境、海洋光学和声学观监测装备制造国产化。建设海上实验综合保障平台,实现海底至海面的多维度数据获取、大功率远海通信导航与数据传输。依托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建设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中心,推动海洋监测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国际院士港海洋监测仪器设备研发,增强产品国产替代化能力。规划建设海洋大数据产业中心,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和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海洋大数据汇集管理、融合处理和挖掘分析等技术攻关,创新海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创新海洋信息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探索设立青岛市海洋信息服务业专项基金,壮大海洋信息服务产业联盟,鼓励引导大型企业和金融资本参与海洋信息服务业建设,激发市场活力,培育一批海洋信息服务特色小微企业。专栏8: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中心

    以“国合科教产”深度融合发展为特色,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有机融合发展为目标,建设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中心,面向上合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重点解决国家海洋发展战略需求所涉及关键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成立海洋监测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立足产业发展现状,以海洋监测装备为着力点,积极对接国家海上安全与发展需求,聚焦高端海洋仪器与传感器、观测平台技术及系统集成技术,打造海洋监测装备领域的标杆。

    (四)创新海洋金融服务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在青岛设立海洋经济金融事业部、业务部和专营服务机构,围绕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益进行产品研发、试点和推广,积极拓宽涉海企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加快培育和发展地方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流转二级市场,依托交易中心探索涉海抵押权益的市场化处置和流转,试点海域使用权集中收储和运营。鼓励辖内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与渔业互保组织的合作,稳妥推广海水养殖保险。

    六、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一)建设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推动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入列,在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的牵引下,持之以恒加强海洋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加快建设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提升海洋科技创新与工程领域综合实力,打造一支占据国际海洋科技制高点的重要战略创新力量。支持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打造海洋多领域交叉研发集群。打造世界顶尖的海洋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强化海洋水下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海洋物探与勘探设备等国家工程实验室和海洋涂料、海藻活性物质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众多海洋高校、科研机构的基础和优势,加快建设海洋科学大型仪器区域中心、海洋大数据中心、海洋综合观测网络、海上综合试验场、下一代超算、海洋系统模拟设施、智能航运综合实验科学设施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本市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国家、省、市各级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二)实施海洋关键领域科技攻关

    瞄准世界海洋科学前沿,聚焦当前国内亟待破解的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在海洋装备、海洋信息技术、海洋生命、深海资源等领域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重点围绕钻井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电力推进系统、船舶智能监控系统、船岸一体化智能装卸系统等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化水平。推动用于海上通信导航保障、海洋环境目标态势感知、海上信息与工程服务等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突破海洋仪器装备共性技术。探索建立深海探测装备的核心技术体系,推进潜水器与探测设备的谱系化、标准化、国产化。推动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建设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发现与成药关键技术体系,突破海洋中药药性与药效物质基础研究、质量控制、新药研发关键技术。支持国家深海基地打造国家深海基因库、深海大数据中心、深海标本样品馆等国家深海平台,构建深海样品样本与数据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推进建设中国海洋大学生命科技中心、国家级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

    专栏9:国家深海基因库

    依托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在青岛建设国家深海基因库,联合清华大学、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山东大学等驻青科研院所和青岛华大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海洋生物医药企业,打造深海微生物采集、保存、研发和产业化的全产业链条,争取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三)推进海洋科技成果加快转化

    突出海洋科技特色,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依托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国家海洋技术交易市场和网络平台,优化和新增分中心,打造中试平台与海洋设备检验检测公共研发平台、深海技术装备公共研发平台等。支持青岛海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知识产权资源交互平台。鼓励沿海区市建设区域性海洋技术交易市场。引导高校、院所等高端科研机构建立股权多元化的专业性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举办涉海产学研对接活动。推动成立海洋科技创投公司,做大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等混合所有制海洋股权投资母基金。

    (四)构筑海洋人才集聚高地

    实施海洋教育示范特色城市建设工程,普及海洋基础教育,做精海洋职业教育,做优海洋高等教育,倡导海洋终身教育,建成20所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教育特色学校,10所涉海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涉海专业在校生超过5万人。围绕海洋重点领域实施顶尖人才(团队)计划、青岛产业领军人才计划、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形成合理人才梯队。支持中国海洋大学加快建设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培育海洋拔尖创新人才。支持山东大学(青岛)海洋研究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建设高水平海洋学院。支持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进青岛海洋职业技能教育。建好国际院士港、院士智谷、国际海洋人才港、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等人才集聚交流平台。

    七、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积极参与蓝色伙伴关系建设,搭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拓展海洋运输和贸易往来,发挥海洋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探索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示范区。

    (一)拓展海洋经济合作市场

    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着眼全球海洋资源和市场,扩大海洋优势产业走出去,提高涉海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加大涉海产品出口市场开拓力度,提升青岛海洋产业的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抓住青岛自贸片区扩大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的机遇,依托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东北亚水产品加工及贸易中心建设,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国际航线,建设海外养殖基地,共建特色海洋产业园区,引导企业加强对金砖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开拓力度。

    (二)强化引财引智试点示范

    加快推进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等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建设,深化海洋领域经贸、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技术、人才、管理等各方面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海洋产业精准招商,做好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等领域的国际双招双引,建设便利顺畅的国际物流中心、自由便利的现代贸易中心、互联互通的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包容开放的商旅文化交流中心、互利共赢的海洋合作中心。

    (三)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计划,依托驻青海洋高校科研机构与已设立的国际海洋机构建设国际海洋合作中心,支持海洋相关国际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跨国公司和企业总部落户青岛或在青岛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在蓝色经济、海洋科教文化、海洋公共服务、海事管理、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发挥国际客厅的专业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打造海洋特色鲜明的中挪国际会客厅,深化海洋领域交流合作。支持涉海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参与深远海开发和极地合作。整合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世界海洋科技大会、全球海洋院所领导人会议、青岛国际海洋科技展览会、世界航海科技大会等论坛会展活动,积极承办国际性海洋会议。搭建国际海洋基因组学联盟,开展全球基因测序服务。争取承办国际游艇帆船展会、高峰论坛等,适时申办亚洲帆船年会、世界帆联年会和世界奥林匹克城市联盟年会。探索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示范区。

    八、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推进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统筹海域海岛、岸线、土地资源和产业布局规划,从严控制建设项目用海规模和占用岸线。实施严格的滩涂围垦和围填海管控,在严格保护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胶州湾、丁字湾、唐岛湾、灵山湾、龙湾以及其他生态脆弱敏感、自净能力弱的海域内,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活动。严格海上执法,建立海上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用海巡查监管。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范围,探索开展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推进港口资源和经营资源整合,全面清理位置临近、功能重复、低效利用、污染严重的各类小散港口,鼓励将部分建设用海空间转化为海洋生态空间。

    (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实施陆海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对入海直排口的监督与管理,加强流域与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立陆海统筹的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护区域联动机制,制定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并分类规范整治,保护海洋生态。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强化海湾生态养护与修复,开展海岸线分类保护、节约利用和整治修复,全面提升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等景观品质。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研究,搭建蓝碳研究合作平台。

    (三)强化海洋防灾减灾能力

    健全海洋灾害监视监测体系,推进验潮站、浮标、潜标、雷达、卫星、志愿船等综合观测设施建设,开展专用监测船舶、在线监测设施、灾害救援产品与应急处置设备的科技研发与生产,提升海洋监测、预报预警、海上搜寻和防灾减灾等基础能力。强化海洋灾害的监测预报与应急联动协作机制,提升海洋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化服务水平和海洋灾害决策支持能力。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和影响评价机制,针对灾害高发区、石油炼化、油气储运、核电站等重点区域及重点保障目标,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服务水平。建立基于源头防治的浒苔灾害治理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提升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规划布局海洋亲水空间

    统筹谋划滨海景观提升、岸线整治修复和临海产业调整,着力规划布局生态、低碳、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严格保护沿海沙滩、湿地、礁石、林带等资源和自然岸段风貌,规划建设城市森林和海滨岬角绿地公园。融合海洋风光与都市景观,注重岸线、滩涂、海湾、岛屿等空间资源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在滨海地区建设特色景观绿带、人行步道、人造城市沙滩、休闲公园、亲水广场等公共空间,避免滨海公路的主干道和过境交通道路穿过主要旅游区造成的城海阻隔,保证居民和游客亲海亲水需要,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九、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对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协调解决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与机制创新中的关键事项,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落地生根。支持组建各类涉海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增强行业自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产业合作。建立健全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跨区域协调机制,推进海洋经济协同发展。

    (二)完善监测评估。推进市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海洋经济运行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提升海洋经济运行管理和调节的能力水平。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工作机制,完善市级海洋经济核算工作体系,争创国家海洋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试点城市。加强海洋经济运行和海洋产业发展分析研究,为完善海洋经济治理提供决策支撑。建立健全规划评估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和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财政金融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山东对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支持,加大全市财政投入,支持重点海洋产业发展、海洋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探索设立海洋发展专项资金和海洋投资基金,探索组建市海洋发展集团公司和专业化投资基金,加快推动海洋产业突破发展。探索制定海水养殖保险、海洋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将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功能与海洋重大项目进行对接,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涉海项目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带动各类创投资本、信贷资本、社会民间资本流向海洋产业链,加大对海洋中小企业和涉海创新创业主体的扶持。健全对海洋科技型企业的社会资本担保贷款机制,形成海洋产业稳定增长的资金投入。

    (四)完善规划政策体系。强化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约束作用,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青岛市海岸带及海域空间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研究制定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意见、支持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意见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确保实现“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规划宣传、解读、跟踪报道等活动,提升规划社会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普遍关心海洋、热爱海洋、支持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公布规划落实进展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项目的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公众参与环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