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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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210090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1-09-18
  • 发布日期 2021-09-28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1〕6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健康青岛建设,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实现卫生健康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1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至1.67‰、4.26/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球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基本完成。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改革联动,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医疗费用增长联合调控、公立医院绩效综合考核等机制。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增幅降至10%左右,药占比降至30%左右。全市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占比降至23.3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规划布局13个城市医联体网格,6个涉农区(市)全部纳入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公立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处置聚集性疫情15起,首次在冷链产品外包装中分离到新冠活病毒,被国家肯定为全国冷冻食品行业相关疫情常态化防控典范。组建了10支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306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疫情防控。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790名,市级配置移动P2+实验室。成立市预防医学研究院,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保持低水平流行,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创建8个国家和省级慢病示范区,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到13%以下。建成200余个智慧接种门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搭建血液物联网平台,实现血液采集制备、库存运输、临床使用全过程智能监管。全市国家卫生镇街达到19个,省级卫生城市和卫生镇街实现全覆盖。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4张、3.94人和4.25人,比2015年分别增加1.06张、0.97人和1.13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补助经费从52元提高到74元。构建“三高共管、三级协同”医防融合慢病服务模式,免费向签约“三高”患者提供7种基本药物。城乡一体化院前急救网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急救单元覆盖密度居全省第一。建成青岛市居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全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预约就诊服务。互联网医院达到36个,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提供远程诊断和健康咨询等服务。

    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成省、市、区(市)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6个,新生儿(儿童)救治中心9个,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大幅提升。率先建立覆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早期发展全周期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构建“一中心十平台”的出生缺陷防治青岛模式。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建成350个托育机构,托位数达9639个。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因地制宜实施“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450余万人次,我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职业病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达到30家。

    人才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实施医疗卫生“三优工程”,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补贴办法,累计引进或柔性引进31个高层次人才团队,457名高层次人才,招聘各级各类人才9387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系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齐鲁卫生健康人才等达到92名。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滚动支持,建成国家级重点专(学)科1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2个,55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百强榜单。

    中医药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日趋完善,15个市级中医综合诊疗中心开展紧密型中医医共体建设,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4个。开展国药坊项目建设,建成155个国医馆、100个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9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中医药人才攀登计划”,全市拥有岐黄学者、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10名,省名中医(名老中医)25名。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差异性中医药医保支付、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外埠中医专家存案、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指导等4种改革模式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纳入可复制可推广的经典案例。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求加快提升卫生健康品质能级,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宜居宜业品质湾区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叠加,卫生健康工作要服务国家和城市整体战略,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搭建国际化发展平台和载体,提升发展品质和能级,引领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

    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作为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和国内外交流频繁的口岸枢纽城市,我市面临多种传染病威胁并存、多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交织的复杂挑战,迫切需要加快打造韧性城市,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与应对能力,实现更加安全的发展。

    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需求不断增长,要求加快卫生健康供给侧改革,提高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当前,心脏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负担日益加重,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进入高龄化与少子化时代,失能失智、高龄空巢老人健康问题突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短板凸显,倒逼服务体系、服务模式和保障政策的适老化转型,强化居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与干预,从源头上维护人民健康。

    创新驱动引领城市治理效能提升,要求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推进行业转型升级。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创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面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卫生健康要主动顺应科技和产业变革大趋势,抓住青岛打造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和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机遇,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升服务和治理效能。

    当前,卫生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高峰”不高、基层不强问题并存;服务体系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不足;以健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健康事业与产业协同互促格局有待建立。“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健康青岛的关键时期,必须正确认识、准确把握新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补齐发展短板,提高供给质量,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打造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特色化健康产业体系和现代化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推动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健康青岛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基础目标和城市治理重要内容,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快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和全社会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坚持关口前移,共建共享。强化预防为主,健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个人健康主体责任和全社会健康管理,加快形成全民共建、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坚持协同发展,创新驱动。提升品质能级,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人才、科技、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驱动,强化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

    坚持公益本色,系统整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强化政府责任与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深化“三医”协同联动,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资源配置和服务衔接。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区域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功能完善、富有韧性的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群众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公共卫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更安全。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准,法定传染病保持总体平稳,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维护全面开展,生活更健康。全面维护“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遏制重点疾病和危险因素流行态势,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进一步降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

    医疗服务能级不断提升,服务更优质。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充裕、布局更加均衡,建成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重大疑难疾病诊治能力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

    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发展更可持续。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临床研究与转化能力持续提升,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学)科建设取得新突破,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快推进。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治理更现代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青岛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行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高质量全面建成健康青岛,群众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高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前列,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青岛建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属地责任,建立覆盖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镇(街道)、村(社区)等各层级各领域各点位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坚持市区联动,医防协同,全面提高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对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动态调整突发重特大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规范,建立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

    (二)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医防融合、运转高效、响应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市、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建设菌毒种库和生物安全防护三级(P3)实验室,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流调溯源、现场处置等能力。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健全公共卫生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青岛西海岸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改革试点。

    (三)强化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优化监测哨点布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建成规范化发热门诊,规范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口岸重点交通场站、学校、药店和农村等场所传染病监测哨点建设。统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构建统一质控、信息共享、资源联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面向临床医师开展流行病学、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与急危重症专业诊治能力。加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等对外开放重点区域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推进境外传染病疫情风险早期预警,严防重大传染病跨境传播。

    (四)加强应急医疗救治。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平急结合”原则,推进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建设,加强重症、危重症患者综合救治和多专业协调能力。依托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儿童传染病救治基地。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推进市级传染病医院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传染病科建设,设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加强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重点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

    (五)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科。将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将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方式、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生的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预案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科学确定储备目录、储备规模和储备点,加强医用防护物资、药品、试剂和疫苗等储备。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储备,建立后备定点医院整体转换机制和应急救治“预备役”制度,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人员调集、征用腾空和区域联动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医疗保障、政府补助、医疗机构减免等综合保障措施。

    五、深入实施健康青岛行动,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一)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科普行动,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高危人群疾病防控知识指导。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六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进“互联网+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骨干作用,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将健康指导主动融入诊疗服务全过程。实施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加强健康促进区(市)、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健全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运动是良医”“终身体育”教育引导,大力提高全民健身参与度。完善城区“8分钟健身圈”配套功能,科学规划农村健身场地。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到2025年,全市公益性健身设施超过11000处。推动市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深入推进体医融合,组建体医融合专家队伍,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将运动处方、个性化健身指导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相结合,打造体医融合示范社区。

    (三)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强化重点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和随访管理,加强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力度。艾滋病维持低流行水平,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26/10万,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全国较低水平。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全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提高预防接种门诊智慧化水平,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和管理机制。健全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管理。保持无脊灰状态,巩固消除麻疹等免疫规划工作成果。落实食盐加碘和改水降氟等综合防治措施,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监测,控制和消除地方病。

    (四)强化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以癌症、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慢阻肺等为重点,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提升慢性病监测能力,健全慢性病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指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到2025年,高血压、糖尿病治疗控制率分别达到45%和36%,35岁及以上人群血脂检测率达到3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2.42%以下。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国家和省级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到100%。提升癌症防治能力,建立癌症中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肺癌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

    (五)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区(市)级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发展精神卫生专科。健全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规范开展诊疗、随访管理、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维持在90%以上。健全镇(社区)、单位、学校、专业机构四位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以抑郁症、焦虑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建立早期发现、转诊、治疗和随访服务机制。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提升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2名/10万人。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发挥专家权威指导作用和关键群体率先示范作用,引导群众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病媒生物防治监测体系和防治工作规范,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到2025年,全市卫生城市(含进入评审程序)、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镇街达到55%以上。积极推进控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市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

    (七)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完善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加强监测与评价,实施健康相关影响因素干预控制,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预警体系,提升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居民营养监测,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应用。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追溯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维护,全周期保障生命健康

    (一)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医养结合示范成果,完善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于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多渠道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90%,老年友好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加强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鼓励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进一步提高。完善居家医养、医护巡诊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推广老年失能失智防治技术,努力降低65-74岁老年人的失能发生率,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开展安宁疗护项目试点,到2025年,每个试点区(市)建成2个以上安宁疗护点,5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相关服务。

    (二)加快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落实中央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大决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快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力争每个区(市)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三)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争创国家、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探索建立“妇幼健康+中医药”“妇幼健康+心理卫生”等技术协作型医联体,提升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规范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统筹推进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促进优生优育。启动爱婴医院能力提升行动,规范助产服务,促进母乳喂养。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保障,到2025年,0-6岁儿童实现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全覆盖。推动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提质扩面,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行动。

    (四)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大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完善“青岛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平台”,开展学校各类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强化青少年近视、超重肥胖、龋齿、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十四五”期间,青少年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提高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全面掌握我市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健康现况及发展趋势。

    (五)强化职业健康保障。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遏制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建设市级职业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调联动。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市职业病防治院建设青岛市尘肺病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做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救治保障。

    (六)促进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健康。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持过渡期内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低收入人群大病、重病患者精准帮扶机制,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科学救护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七、强化高峰引领和基层提升,建设长江以北地区一流医疗中心城市

    (一)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区域均衡布局。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强化优质医疗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眼科医院、市市立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为重点,争创国家和省级综合类别、专科类别区域医疗中心,成为我市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水准临床科研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采取托管、划拨和团队合作等方式,引入国内外名校名院合作办医,加快建设清华大学附属青岛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二期等重点项目。整合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围绕传染病、肿瘤、心血管、神经、骨科、呼吸、儿科、创伤、康复等专业和领域,争创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精品特色专科。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设置“一院多区”及提升现有医院水平等方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确保各区(市)三级医院全覆盖。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上合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人口导入进程等,适度超前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到2025年,三级医院达到35个。推动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创伤、癌症等“六大中心”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实现 “六大中心”与院前急救的无缝衔接。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区(市)级医院建设,把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区(市)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强化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功能,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城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口,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全科医生执业、医养结合支持的综合性平台。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每个区(市)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保障机构业务用房。以区(市)为单位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原则上以2.5公里为服务半径,建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一般村卫生室和村卫生室服务点为补充,公益特色鲜明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动县域内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形成融合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在线预约、双向转诊和数据自动采集。

    (三)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强化院感防控,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独立设置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完善药品使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落实临床药师制度,加强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监管,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规范合理用药。建立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增设站点,加强血液检测、制备、储存、发放智慧化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到2025年,千人口献血率达到15‰,三级医院自体输血率达30%以上。健全院前急救体系,科学规划设置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合理增加救护车数量,到2025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院前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2.0公里,其它区(市)院前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7公里。全市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一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不少于40%。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序衔接,推进急诊急救信息互联互通。

    八、建设中医药强市,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重要组成,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护理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市级中医医院引领作用,支持在郊区设置分院,打造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加强区(市)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配备,实现除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外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精品国医馆、中医特色村卫生室和国药坊,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O2O平台,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到2025年,全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达到30%。

    (二)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市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支持区(市)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强化网格化布局和规范化管理,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提高优质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推进中医经典、中医外治、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试点。推广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重大疫情中西医协同响应与干预机制。实行差别化的中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在国内率先探索中药长处方管理和中药大处方分级审核机制。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加强中医药特色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省级以上名中医,依托青岛大学和驻青职业院校,开展中医药高等人才和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培养。举办“青岛市国医大师论坛”,打造全国知名的中医药学术品牌。做好“三字经流派推拿”“脏腑流派推拿”“崂山点穴”等岛城特有中医流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打造享誉全国的中医药特色品牌。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打造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创新中医药科普宣传途径,大力发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简、便、廉、验”的中医非药物疗法。

    (四)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传统医学分论坛”、上合示范区国际客厅“中医药展厅”的作用,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组织中医药企业参加境外经贸文旅活动,推动中医药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引进来。依托国家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国际留学生中医药文化体验基地等平台,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扩大中国传统医学国际影响力。建设国际中医门诊,为境外人士提供特色中医药服务。

    九、不断丰富业态模式,推动健康产业提质增效

    (一)推进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聚焦精准医疗、智慧医疗、医学检验、康复护理、健康养老等领域,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为支撑,以行业头部企业、品牌机构为骨干,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打造“产学研医”协同发展的健康服务业集群。培育国际大健康产业化基地、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青特北大医疗产业园等8-10个业态集聚、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省级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成为国内重要的康养产业高地、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健康养生宜居名城。

    (二)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培育引进高端健康体检机构和品牌,引导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型发展。推进体医融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机构。发展康复医学,推动康复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设备设施,建立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合作机制。推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服务品牌。充分挖掘康养旅游资源,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海水热疗、二十四节气养生食谱等特色养生产品。扶持发展“银发经济”,大力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加快开发康复辅助、健康监测、保健品等适老化产品。开展海洋中药养殖、生产、加工,研发生产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化妆品等海洋产品。

    (三)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落实社会办医扶持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力量在老年病、康复、护理、儿科等资源稀缺领域投资建设一批特色专科医疗机构,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安宁疗护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大力发展特需医疗服务。支持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创新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试点诊所备案管理,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

    (四)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健康养老等健康保险产品,满足社会对健康保险服务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支持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将老年人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管理纳入服务范围。探索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

    十、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瞄准国际领先学科和全国排名前30位学科,大力引进能够承接重大任务、取得尖端成果、作出卓越贡献的高端人才和学科团队。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传染病防控人才。加强重症、感染、急诊、儿科、麻醉、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养和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学和康复工程学等紧缺专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和管理体制,突出用人单位招才育才主体作用,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人才考评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体系。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科技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转化、人才荣誉奖励等激励政策。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卫协同”机制,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强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干预研究,开展适宜医疗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实施医学重点专(学)科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公共卫生优势学科,加强对临床营养学、心身医学等新兴学科及重要潜力学科的扶持力度。按照“区有特色、院有重点”原则,加强学科均衡布局。到202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学)科达到15个,省重点专(学)科达到110个,打造70个市级重点学科。完善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争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积极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布局一批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积极参与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创新联盟平台建设,引导生物样本库规范化建设,实现临床科研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筹建青岛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建设青岛市医学模拟培训研究中心,提升卫生健康教育培训能力。

    (三)开展区域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以胶东卫生健康合作联盟、半岛中医联盟、胶东半岛航空医疗救援联盟等为载体,推动胶东五市卫生健康区域一体化发展。建立区域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应对机制,合作建设半岛公共卫生应急一体化发展试验区。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试点,建成集中制备、集中检测、集中储存的区域性分中心。强化与黄河流域重点城市在医学研究、慢病管理、传染病防控、产业发展等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

    (四)发展国际化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链接和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开放优势,加强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深化与美国休斯顿医疗城、迈阿密癌症研究所以及日本藤田医科大学等境外高水平院校和机构的合作,打造康复医学和康复产业高地。引进日本、韩国等境外医疗资源,推进国际化医院建设,建成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国际医疗部。鼓励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

    (五)推动前沿医学技术转化应用。积极探索医药健康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支撑-市场推广”协同发展模式。建立医学科研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国内外高水平医学研究机构、学科团队来青打造临床实验平台、医学工程转化平台、健康医疗大数据转化应用平台等科技创新载体,提升健康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三级医院建设生物医药临床试验基地,促进基础医学和临床研究成果快速转化应用,助推高质量组织工程植介入产品、康复产品和先进体外产品的临床应用。

    十一、坚持“数智”驱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新基建。积极推进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信息和卫生健康深度融合。加强市、区(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卫生健康数据质量,优化数据互联互通效率,完善基于平台的业务应用,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信息资源融合,实现共享应用和统一监管。构建基于5G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切实提升网络安全管理广度、治理深度,完善各类安全应用建设,提高防护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青岛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国家区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应用效果评价达到四级以上,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四级以上,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90%,二级以上医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部达到等级保护三级。

    (二)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拓展青岛市“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功能,建成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医院平台,依托实体医疗机构,重构线上线下一体化就医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码全面替代就诊卡,实现“码上就医”“一码通行”。发展基于移动端的健康咨询、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药事服务、护理服务、费用支付、商保理赔、随访服务等应用,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化、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绿色通道。开发便于操作、方便使用、适合老年人心理特征和接受能力的适老化数字产品,普及在线健康咨询、远程照护、远程安全监控等服务。

    (三)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处理、开发、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辅助诊断、精准医疗、药物研发、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机器人手术、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断等新兴医学智能应用。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临床科研领域的应用,对标国内顶尖创新平台,汇聚、培养一流科研团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持续创新。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疫情风险研判、监测分析、病毒溯源等方面的运用,推进医防信息协同共享,建立多点触发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管控平台,实现传染病的精准预防、干预、决策、评价。建设新一代智慧综合监管系统,对医疗服务质量、药品使用、机构运行等进行多维度、实时化、自动化的分析和监控。

    十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造深化医改“青岛样板”

    (一)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整合协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整合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急慢分治,发挥家庭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造成支撑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基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对社区家庭医生的技术支撑,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转诊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通道。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引导三级公立医院主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科学建立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和转诊标准,逐步减少常见病患者占比,进一步提升三四级手术占比。

    (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水平现代化、服务整体化、管理信息化、模式集团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公益性和内涵发展,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健全筹资和补偿机制,推进治理结构、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编制管理改革。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应用,探索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公立医院监管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机制,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

    (三)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完善医保基金付费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制度。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积极探索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多元筹资模式。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测评估,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开展新的诊疗技术,适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整体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建成多层次短缺药品储备和供应体系。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健全药学服务和药师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收费管理政策。

    十三、推进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逐步实现行业治理现代化

    (一)加强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举措调整衔接,制定出台青岛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相关保障办法,适时修订完善《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等。加大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力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统领,以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手段,全面落实依法执业、规范化执业要求。

    (二)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三级四层”综合监督网络,形成高效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疫苗接种和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提升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化,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在医疗卫生全行业实施“信用+综合监管”,开展失信惩戒。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推动以电子健康码为基础的“多码融合、一码通城”,推进“出生一件事”“医疗付费一件事”“全市一家医院”等政府服务和智慧城市运行场景建设。卫生健康领域服务事项接入“爱山东?青e办”服务平台,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场景联入城市云脑,促进监管与服务双提升。

    (四)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医学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注重典型宣传和示范引领,营造廉洁高效的职业环境。深化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打造服务品牌,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第三方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维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治环境。

    十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区(市)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规划推进机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二)完善投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社会、个人卫生健康投入责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政府投入绩效。建立完善多元卫生健康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规划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积极宣传卫生健康发展成果,加强健康促进教育和科学理念普及,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测评价。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价。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导,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纠偏,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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