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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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3827173021031045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2-02
  • 发布日期 2021-12-06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1〕3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青岛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坚持便民服务、品质提升、时尚特色的理念,统筹规划、改造、建设农贸市场,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城市目标定位相匹配的高品质农贸市场体系。

    二、各区(市)要根据《规划》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优化提升方案,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要科学谋划布局农贸市场,形成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农贸市场、社区农贸市场两级市场为主体,小型生鲜超市、智慧微菜场、大型商超、农贸集市、网订店取、生鲜直送等为补充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有序推动农贸市场建设。

    三、市市场监管局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结合市场新趋势、新需求、新技术,及时调整优化《规划》内容,保持《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引领性。

    《青岛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印发。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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