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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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36350004498006339
  •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成文日期 2021-11-09
  • 发布日期 2021-11-11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1〕7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9日


    青岛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9号),全面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不断提高精细化作业水平,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助力“美丽青岛”建设,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5年,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防控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增雨(雪)作业受益面积达到90%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达到45%以上,地面作业点标准化率达到100%,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到2035年,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小麦、玉米、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产区,茶叶、蓝莓、葡萄、西瓜、烟叶等特色农产品产区,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大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促进全市粮食稳产增收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针对大沽河流域、崂山、大泽山、大小珠山山脉等重点区域,精准实施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助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应急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模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空地结合的立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完善应对森林火灾、异常高温干旱、严重空气污染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及时启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中国民用航空青岛空中交通管理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作业指挥能力。升级市、区(市)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推进军地间视频系统建设,优化作业指挥和管理流程,建成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飞机增雨能力。依托现有民航或通航机场建设胶东一体化飞机增雨基地,设立飞机作业指挥中心、云物理实验室及相关配套专业设施,配备、布设云物理探测设备,实现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指挥保障和室内外科学试验观测。继续利用高性能人工增雨飞机,联合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增雨飞机,开展半岛区域飞机增雨作业;利用云雾物理机载探测设备,开展气溶胶、云降水物理探测及空地联合外场观测试验,提升云水资源联合监测、作业效果检验评估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民用航空青岛空中交通管理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地面作业能力建设。对现有地面作业点进行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标准化率达到100%。对火箭架、高炮、高山燃烧炉等地面作业装备进行更新、维修和自动化改造。根据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选择部分地面作业点布设降雨、冰雹等探测仪器设备,提升基础探测和分析能力,加强对降水和冰雹的动态监测。(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多部门协同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深入开展云雾物理结构、降水降雹机制基础研究,开展新型资料与数值模式产品融合应用研究,基于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方法研发本地强对流预报模型,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关键阈值及指标体系,提高作业条件预报准确率。加强新技术方法应用研究,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人工消雾试验。(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组织管理和作业队伍建设。培养、引进相关专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强化技术培训,举办人工影响天气岗位技能竞赛,提高指挥和作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要加强全市装备管理和维护力量,强化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各区(市)要加强对辖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管理。逐步提高作业队伍专业化能力,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市气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二)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承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日常管理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指导辖区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监督并指导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作业装备和弹药储存、运输和安全等监管职责。(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完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协调机制,全面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区(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管。(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中国民用航空青岛空中交通管理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当地政府预算。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加强服务地方的应用研究和特色技术研发。(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与空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分工协作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优先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市气象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市气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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