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200063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5-20
  • 发布日期 2020-05-22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20]3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处
  • 有效性 有效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推进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推进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和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进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工作,持续发展壮大青岛民营经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政府赋能。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企业家写好“剧本”,政府当好“场务”,多维度多场景助推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营造有利于创意创新项目落地的良好环境。

      (二)凝聚智慧、平台赋能。坚持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在发起壮大民营经济攻势中,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激发专家智库、投资机构活力,多聚睿智之言、善纳务实之策,帮助完善创意创新方案,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示范引领、社会赋能。在各行业领域,发现、培育和总结企业在创意创新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角。

      二、实施重点

      (一)聚焦企业创意。规范编制创意创新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创意创新项目建设内容及技术、市场等要素配置的编制要求,帮助企业找准论足创意创新点,指导其将创意创新想法落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业制宜形成项目。

      (二)多向延展论证。广泛联系头部企业、研发机构、行业组织、投资机构、上下游企业,周密组织路演、答辩、论证评估,分析研判项目前景,实现企业创意创新成果最大化。

      (三)引导投资落地。坚持目标导向,“一企一策”推进创意创新项目落地。创意创新项目经论证评估后,适时纳入各级重点项目库,统筹组织推进,引导将创意创新方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平台、园区。

      (四)持续激发放大。在推进现有民营企业创意创新方案论证落地基础上,继续定期开展民营企业创意方案征集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挖掘企业创意创新潜力,持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

      三、实施步骤

      (一)科学编制规划。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具备产业化条件的创意创新项目,分层次组织创意创新企业管理层访谈、标杆企业研究、行业研究、专家访谈研讨,引导和帮助种子企业通过组建专业团队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等方式,科学编制企业创意规划,明晰创意发展所需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土地、应用场景等需求。组织相关部门初步评估,遴选有潜力的创意创新项目,提出完善意见。

      (二)组织公开论证。依托市民营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新型智库等专业团队,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和专家,通过现场路演、答辩、第三方论证评估等形式,对创意创新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内容进行专业指导、综合评估和研究论证,帮助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创意创新方案,形成扶持企业发展创意创新方案台账,为政府精准施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制定实施方案。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经公开论证可行,有技术能力、有市场前景,未来可以形成集群式发展的创意创新方案,要进一步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形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一企一策,由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四)推进项目落实。建立工作推进专班,协调推进创意创新项目落地,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调度、会商和督查,通过项目评审、创意活动,实现企业创意方案论证、成果展示、落地实施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助推企业创意创新流程再造,确保企业创意创新项目按期落地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企业创意创新培育提报机制。坚持平台思维,建设统一的“青岛民企创意平台”,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对平台和创意创新示范项目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高成长企业知晓创意平台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激发企业释放创意创新活力。各区(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辖区内企业策划提报创意创新方案,完善全市民营企业项目库。

      (二)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创意创新项目论证落实工作机制,按照“创意好”“论证实”“可落地”的原则,统筹协调推进。各相关部门、各区(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扶持政策,通过部门会商、专班督办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方案落地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三)深化创意创新方案宣传推广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区(市)要形成联动机制,通过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流程再造,持续办好民营经济创意会、企业创意创新项目扶持论证会,组织各类有创意意愿的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在推动企业家创意创新方案落地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发挥好创意会示范效应,形成全市民营企业创意迸发的良好氛围。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