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青岛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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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200055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4-16
  • 发布日期 2020-04-17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0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0项决策事项,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决定纳入青岛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

    市发展改革委

    2

    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展改革委

    3

    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实施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

    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

    市生态环境局

    6

    青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

    市海洋发展局

    7

    关于深化拓展“莱西经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8

    青岛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19-2035年)

    市商务局

    9

    关于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大数据局

    10

    关于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民营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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