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崂山区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张村河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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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5580002002018013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8-10-08
  • 发布日期 2018-11-01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8]6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文秘处
  • 有效性 有效
  • 崂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崂山区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张村河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崂政呈〔2018〕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崂山区金家岭金融新区服务区(张村河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北至张村河、西至海尔路、南至辽阳东路、东至科技城环路,规划面积7.38平方公里。

      二、要严格按照控规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定位、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功能分区等进行控制,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三、要集约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确保统筹兼顾、有序开发,深化用地兼容性和建设指标的弹性控制,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要落实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优先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为片区启动创造条件。

      五、该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调整,若确需调整,要结合区域经济和城市发展的新变化,对拟调整地块及周边需改造区域统一做出规划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和分析评估,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确保规划调整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六、要根据本批复意见,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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