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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可由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愿选择伤养服务机构并申请伤养服务。伤养服务机构负责为工伤重症失能人员申请伤养服务资格评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工伤保险医学专家,对工伤重症失能人员的伤情进行综合鉴定评估并出具意见。成功申请后,伤养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工伤一至四级人员伤养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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