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实行自愿申报、择优评选。
先由园区准备申报表、规划报告、入驻名录、产权及政策文件等材料,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属地部门初审后向上推荐;市级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开展综合评审,确定候选名单;名单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