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有何规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4
字体大小: 打印
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