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族宗教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03 来源 : 青岛市民族宗教局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和举报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在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6702;传真:0532-8591201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公众关切,按照《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推动工作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的形式更加完善,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公开的渠道更加多样。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负其责,局领导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所有公文由起草处室的分管副局长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属于公开范围的必须公开。

  二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不断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加强政府公文类信息管理,严格把关,对属于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和信息,及时通过青岛市政务网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为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积极筹备局网站建设,力争使网站在2016年一季度上线运行。

  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利用局全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门部署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市电政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定期总结和剖析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培养全局干部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次,其中信函申请1次,网络申请1次。2次信息公开申请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投诉和举报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全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1名,无专门经费。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显著提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青岛市宗教事务局

                            

                             2016年1月16日


    青岛市民族宗教局2015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