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发改运行〔2023〕189号
各区(市)发展和改革局,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我市迎峰度夏期间电 力安全稳定供应,我们制定了《2023 年青岛市电力市场化需求 响应工作方案》和《2023年青岛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青岛市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
2.2023年青岛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1
2023年青岛市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清洁能 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绿色、高效运行,根据国家 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需求响应是 指,应对短时的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情况, 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电力需求侧各类负荷调节主体, 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需求,自愿调整用电,实现削峰填谷,提高 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需求侧管理措施。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保供有关部署, 加强电力负荷管理,建立健全全市电力需求响应机制,确保电网 安全运行。围绕现有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功能与组织流 程,构建涵盖需求响应容量竞价和电能量激励的需求响应市场结 构,激励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充分发挥需求响应常 态化保供稳价作用,切实做到保电力安全与保经济增长统筹兼 顾。2023年削峰需求响应资源池规模达到89.22万千瓦以上,实际削峰响应能力达到53.53万千瓦以上。
二、 响应类型
需求响应分为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按照需求响应 速度,参与主体分为两档,其中,日前响应主体为第一档,日内 响应主体为第二档,分别获得不同的备用补偿费用和电能量补偿费用。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1。
三、 参与主体
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储能运营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力用户
电力用户应当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且属于当年度山 东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 电用户),具备分时计量采集条件,相关数据接入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增量配电网视为电力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二)负荷聚合商
负荷聚合商主要为具有山东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售 电公司,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其代理 的用户应当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且属于当年度山东电力 市场交易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 户),具备分时计量采集条件,相关数据接入电网企业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负荷聚合商应当与其代理的电力用户签订需求响应代理协议。
(三)虚拟电厂运营商
虚拟电厂运营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 好,可聚合不同空间的快速可调节负荷用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 实现自主协调优化控制,通过电网相关技术测试,总调节能力不 低于5兆瓦,单日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2小时,可在接收电网通 知后4小时内快速响应。其代理的用户应当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 销户号,且属于当年度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含批发用户、零 售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具备分时计量采集条件,相 关数据接入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虚拟电厂运营商应当与 其代理的电力用户签订需求响应代理协议,其信息化平台应当与 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数据交互,并能够传输单个用户相关运行数据。
(四)储能运营商
储能运营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 可代理多个用户侧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满足电网接入技术规范, 涉网设备符合电网运行相关技术要求,总充放电功率不低于5兆 瓦,单次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可在接收电网通知后4 小时内快速响应。其代理的储能用户应当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 户号,且属于当年度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 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具备分时计量采集条件,相关 数据接入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储能运营商应当与电力用 户签订需求响应代理协议。已纳入电网调度管理的储能设施不参与需求响应。
(五)其他要求
电力用户仅能独立或被唯一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和储能运营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
四、 组织实施
(一)注册申报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组织市场主体于6月15日前完成注册申 报,各区(市)发改局做好注册申报工作的督促指导。国网青岛 供电公司于6月20日前完成参与主体响应能力测试、审核、公 示;6月25日前完成签约。鼓励能够主动响应的用户、工商业 中央空调负荷的用户和拥有可临时中断负荷的用户等,按照“一 次签约、足额响应、信用激励”的原则签订确定性需求响应协议, 确保能够及时足额响应到位。由负荷聚合商等第三方代理的,应 由聚合商作为代理商与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签订确 定性需求响应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用户响应容量。签订确定 性需求响应协议的用户应邀、响应情况通过信用中国(山东)进 行激励公示。需求响应资源确定流程详见附件2,确定性需求响应协议模板详见附件3。已签约的参与主体可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更新申报信息,当 月20日前提报完成,经现场核实且响应能力测试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邀约确认
在需求响应执行前一 日或执行当日提前4小时,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通过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邀约 通知发出后,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立即组织收到邀约的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邀。需求响应邀约流程详见附件4。
(三)响应执行
参与主体应在需求响应时段内及时、足额完成需求响应,可 通过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或网上国网 APP 查询其响应信息。 当日内电力供需形势缓和,不需执行需求响应时,经国网山东省 电力公司报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停止执行需求响应,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应至少于原定响应时段开始前4 小时告知参与主体。
(四)费用结算
需求响应合格的参与主体获得的需求响应补偿费用由备用 补偿费用和电能量补偿费用组成。其中,备用补偿费用按照申报 容量和补偿单价计算,电能量补偿费用按照实际响应容量、响应 时段和现货市场用电侧小时电价计算。居民空调或电采暖负荷用户补偿费用按照申报响应容量、响应次数进行计算。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应当在执行需求响应次月以月为单位,按 照负荷基线与实际响应时段用电负荷曲线差值,计算有效响应容量和电能量。削峰需求响应补偿费用由全省工商业用户在需求响应执行 时段的用电量进行分摊,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由省内核电机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风电、光伏,不含扶贫机组)、分布式新能源(风电、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燃煤火电机组在需求响 应执行时段的上网电量进行分摊,新并网的核电机组、燃煤火电机组,自并网调试期结束后执行。需求响应效果评估及费用结算分摊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5。
五、 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高度重视需求响应的重要性, 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电网公司做好响应能力落实、执行监测督导 等工作,确保响应执行到位,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鼓励各市 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高需求响应补偿。各区(市)要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需求响应意义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 到位,营造理解、支持需求响应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需求响应执行效果评估。
(二)国网青岛供电公司要做好需求响应具体组织实施,对 符合条件的用户要逐户走访落实,及时解答用户疑问,引导用户 等市场主体积极申报需求响应,确保实际响应能力覆盖电力缺 口。要深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应用,做好执行情况数据统计,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三)各市场主体要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增强履约意识,确 保执行效果。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储能运营商要充分 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对代理用户用电习惯和设备特性分析,实现用户负荷精细化、规模化灵活调控,不断提高需求响应水平。
(四)鼓励大型综合体、写字楼、商场等使用空调设备的重点 用户,采取负荷柔性管理、调整空调制冷温度等方式参与需求响应。鼓励具备条件的居民空调、电采暖用户试点参与需求响应。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至新方案下发时终止。
附件:
附件2
2023年青岛市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用电需求平稳增长。综合考虑我省用电需求和电力供应能力,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市存在短时供电缺口,
若遇极端天气、省外来电减送等情况,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在我市 53.53万千瓦需求响应能力不能覆盖电力缺口的情况下,按照省发展 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 案和2023 年全省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运行〔2023〕4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四个革命、 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地 区发展需求、用电特性、装机结构等因素,科学组织实施负荷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一)坚持超前谋划。加强电力运行监测,超前分析研判迎峰 度夏电力供需形势,提前制定负荷管理措施,针对性组织开展方案实战演练,扎实做好负荷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持精细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能源供应、化肥生 产等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明确重点保障的用户电力供应,重点管控"两高"行业用户用电。
(三)坚持节控并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同步推进节约用 电与负荷管理,积极采用节电措施减少高峰需求,深化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应用,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四)坚持灵活高效。根据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发布的电力供需 预警信息,灵活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小负荷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 指标分解
(一)科学排序。优先压限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 化学原料、轮胎、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 有色、铸造等13个“两高”行业用户,其次为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其他工业用户,最后为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 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用户,其中用户的非民生空调负荷优先 压限。农业生产、能源供应、化肥生产、重要民生、国家重点工程、 军工企业,及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用户 不参与负荷管理,可自愿参与电力需求响应。“两高”行业用户需完成 电力需求响应平台注册,且需求响应申报容量不低于VI级方案内可 调节负荷量。同等条件下,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在启动错避峰方案时,排在同等级未参加需求响应用户之后。
(二)等级划分。负荷管理方案分为错避峰方案和轮停方案, 当出现短期性、间断时段电力缺口时,启动错避峰方案,错避峰方 案按照不低于全网历史最大负荷的5%、10%、15%、20%、25%、30%,划分为6个等级,对应缺口规模分别为VI级39.30万千瓦、 V级88.96万千瓦、IV级140.15万千瓦、Ⅲ级211.98万千瓦、Ⅱ级258.33 万千瓦、 I 级322.69万千瓦。当出现长期性(不低于一周)、全时段 电力缺口时,启用用户轮停方案。轮停方案按照供电缺口Ⅲ级39.30 万千瓦、Ⅱ级88.96万千瓦、 I 级140.15万千瓦,分为3级,相关企业在轮停期间仅保留保安负荷, 一周内不再同时安排错避峰。
(三)指标分解。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将错避峰、 用户轮停指标分解至各区(市)。各区(市)错避峰负荷管理指标详见附件1,用户轮停负荷管理指标详见附件2。
(四)逐级落实。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会同供电公司,在初 步落实方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行业排序、能效水平、亩产效益等 因素,将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电力用户。增量配电网内的电力用户 参照以上规定,纳入负荷管理。各区(市)要按照上述要求,编制 本区(市)负荷管理方案,并认真填写附件3-6。各区(市)应于6 月30日前,将本区(市)负荷管理方案和附件3-6(加盖公章的纸 质版和电子版),正式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时抄送国网青岛供电公司。
三、 组织实施
(一)发布预警。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按照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发布电力供需预警或解除信息。
(二)启动方案。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将按照国网山东省电力公 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优先通过需求响应消除供应缺口,不足部分采取负荷管理措施,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三)执行落实。方案启动后,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供电 企业(含增量配电网企业)应立即告知相关电力用户。相关用户接 到指令后应及时响应,并按要求严格执行,确保负荷管理措施落实 到位。如电力供需形势缓和,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接到国网山东省电 力公司通知后及时终止执行负荷管理方案并告知用户恢复正常生产。
(四)统计汇总。执行结束后,各区(市)供电公司(中心) 要配合发展改革局,及时汇总本区(市)受影响的用户数、用电负 荷、用电量等情况,认真填写附件7,于2小时内报国网青岛供电公 司。国网青岛供电公司汇总后,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四、 有关要求
(一)提升电力供应能力。国网青岛供电公司要加强发电机组 运行调度,深挖电网可用出力。要加强对自备电厂出力水平的考核, 严格限制自备电厂及其关联企业“少发多购”,严禁停机从公网购电。 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自备电厂发电量不得低于同期,自备电厂所 属企业用电量不得高于同期,对于自备电厂拒不执行调度指令、影 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可对其关联企业停止供电。各发电企业要 加强设备检修维护,提升电煤库存水平,确保用电高峰时段满发满 供。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抓好地方公用和并网自备电厂的运行 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设备维护和电煤储备,严控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全力提升发电能力。
(二)提升负荷管控能力。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供电 企业,全面摸清辖区内电力用户行业分类、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 建立本地优先保障和参与负荷管理类用户台账。国网青岛供电公司 要深入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接入负荷在迎峰度夏 前达到有关要求。对负荷管理执行不到位的,可依托新型电力负荷 管理系统刚性执行。鼓励大型综合体、写字楼、商场等使用空调设 备的重点用户,采取负荷柔性管理、调整开放时间等方式参与负荷 管理。鼓励和引导电力用户将检修计划安排至迎峰度夏电力供应紧 张时期。支持售电公司、电能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电能管理服务。
(三)合理调整检修计划。为有效降低迎峰度夏期间电网基础 负荷,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当地供电部门,对辖区内“两高” 企业生产检修计划进行摸排,同时积极对接企业,协调年内有检修 计划的企业将检修时间调整至迎峰度夏(7月-9月)期间。各区(市) 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企业调整检修所降低的用电负荷将作为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措施执行到位情况的重要参考。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国网青岛供电公司要完善电网大面 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针 对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切 实提高电力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严格执行紧急负荷 控制序位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强化运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强化工作 统筹协调,明确专人专责,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要保持24小时通讯 畅通。相关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应当与本区(市)负荷管理方案一 同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国网青岛供电公司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 监测统计,逐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负荷管理措施执行到位。 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区(市), 滚动调增负荷管理指标;对因执行负荷管理指令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调查、约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供电 企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 位多角度开展负荷管理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将电力供需形势和负 荷管理的目的、意义及措施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到位,认真听取、 及时反馈、妥善解决社会公众和企业用户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营造理解、支持负荷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节约用电宣传, 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督促国有单位带头做好空调、电梯等可调节 负荷用电设备的节电管理,减少市政亮化工程、灯光秀用电,引导居民、商业用户调整非必要用电需求。
附件: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