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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孤残儿童护理行业整体水平,提升孤残儿童护理人员从业人员综合素养,以专业化护理服务助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举办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总工会、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妇女联合会、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青岛市技师学院
二、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2026年8月15日—8月16日;
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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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安排 |
竞赛内容 |
竞赛模块 |
赛题形式 |
竞赛时间 (分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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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
实操理论 |
案例分析 照护方案制定 |
笔答 |
120 |
集体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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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
实操技能 |
生活照料 |
现场实操 |
18 |
单人轮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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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与护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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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抚育技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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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特殊教育、 培训指导 |
三、报名条件
青岛市从事孤残儿童护理服务行业的人员。通过各级竞赛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青岛市技术能手”等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的竞赛。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通过网上报名或邮箱报名。
网上报名链接:https://hrsswb.qingdao.gov.cn:82/qdjswb/#/zoneHome
通过邮箱报名者,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gcethly2026@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项设置
1.获得竞赛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对前十名的选手颁发名次证书;对前十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前3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总获奖人数不超过30人。
2.获得前六名的选手,分别奖励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至六名各1000元。
3.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前六名且成绩合格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得金牌的职工选手,在企业评聘特级技师时优先考虑。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部署。市民政局负责统筹做好大赛筹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高质高效推进大赛组织实施。
(二)严肃竞赛纪律。参与赛事命题、执裁、组织保障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抓好裁判员岗前统一培训,规范执裁尺度,同步强化选手诚信参赛教育,坚决杜绝赛场违纪违规问题,守住赛事公平底线,保证比赛结果真实可信。
(三)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现场协调与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守牢竞赛安全底线。
(四)强化成果运用。做好赛事动员和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参赛氛围。系统总结赛事经验,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依托赛事带动行业技能提升,引导孤残儿童护理从业人员精进专业能力,持续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附件:报名信息表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24日
青岛市第十八届职业技能大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技术工作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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