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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布3•15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

来源 :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14

为加强全市诚信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来临之际,青岛市委统战部、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向全市广大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发出以下倡议: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典范。信守承诺、守法遵约,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作为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无形资产。把守法诚信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使诚信建设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科研创新、产品质量、市场销售全过程。注重培养员工诚实守信工作理念,让守法诚信氛围成为时代风尚。

健全完善信用制度和经营机制。建立企业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准确地发布企业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产品质量、服务保证等作出信用承诺并接受约束和监督。建立遵守职业道德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推行明码实价,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守法合规经营制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注重风险管控和金融信用维护。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做好风险防范管控,把企业杠杆率保持在合理范围,避免高负债盲目扩张。依法依规借助金融信用,通过银行机构,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中小微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流动性充裕,并充分用好“信易贷”等金融产品,积极争取金融信用支持,推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主动做好信用修复和失信整改。对产生失信行为的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改善信用状况,积极消除不良影响。积极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主动作出守信承诺,按照修复程序,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网站进行信用修复,提高修复效率,确保全市市场信用全覆盖。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希望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弘扬传统美德,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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