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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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6-30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职能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为抓手,推进全过程政务公开

      落实《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健全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

      二、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20〕10号)规定有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推进全方位政务公开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做好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权威性、时效性。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作用。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以保障机制为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全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抓好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各单位要对照要点,根据事权划分原则,按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

      附件

      2020年青岛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一、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为抓手,推进全过程政务公开

    1

    决策公开

    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

    2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

    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4

    继续深化会议公开工作,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5

    管理和服务公开

    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各区(市)政府,市委编办

    6

    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各区(市)政府,市司法局

    7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8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9

    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

    10

    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1

    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各区(市)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

    12

    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各区(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13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

    各区(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

    14

    7月底前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各区(市)政府,市司法局

    15

    执行和结果公开

    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6

    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17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18

    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

    19

    聚焦中心工作

    在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

    20

    推进多渠道公开“八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弘扬齐鲁文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各有关部门

    21

    继续做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市扶贫协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22

    聚焦重点领域

    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各有关部门

    23

    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高考综合改革、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

    24

    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

    25

    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公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26

    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27

    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28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各区(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

    29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六保”等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0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31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20〕10号)规定有序推进,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32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要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对申请的办理全流程进行备案登记。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3

    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34

    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三、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推进全方位政务公开

    35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6

    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37

    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

    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要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38

    完成IPV6升级改造,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

    市大数据局

    39

    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0

    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

    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政府

    41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2

    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各区(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其他有实体大厅的部门

    43

    加强公众参与

    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以保障机制为基础,推进政务公开全落实

    44

    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45

    完善制度规范

    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

    46

    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编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47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48

    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50

    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各区(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

    51

    强化监督评价

    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2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继续依托国家和省、市的政务公开专栏,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53

    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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