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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渠道
电话:0532-83096797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广场T1楼。
二、行政复议
收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诉讼
收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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