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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新区管委行政执法主体和监督救济途径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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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

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

电话:0532-85912218

(二)行政诉讼

1.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    

电话:0532-12368

2.部门: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7号甲    

电话:0532-8297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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