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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救济途径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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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渠道

电话:0532-66759373;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

二、行政复议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

网上申请地址:http://qdsf.qingdao.gov.cn/#青岛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行政复议网上申请专栏

咨询电话:0532-85912218。

三、行政诉讼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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