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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监督救济渠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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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渠道

电话:0532-85912946,0532-85912932;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二、行政复议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咨询电话:(0532)85912218;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

三、行政诉讼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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