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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市级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主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6 来源 : 青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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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执法主体类别 执法职权类型 机构职能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1 青岛市公安局 法定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 (一)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二)组织、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侦破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0532-66570072 0532-968110

附件:

青岛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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