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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市级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主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6
来源 :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
| 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执法主体类别 |
执法职权类型 |
机构职能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举报投诉电话 |
| 1 |
青岛市公安局 |
法定行政机关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 |
(一)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二)组织、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案件侦破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
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
0532-66570072 |
0532-968110 |
附件:
青岛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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