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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份旅游市场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5-11 来源 :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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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4月份旅游市场

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份,市、区(市)两级文旅执法部门,结合春季特点及日常工作要求,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经对4月份全市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统计,由市南区、崂山区共查处案件3起:

一、市南区1起

1.青岛鼎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三项。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和《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22项“一般”阶次之规定,给予罚款四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崂山区2起

1.李某虎,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李某生,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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