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份旅游市场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09 来源 :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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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份旅游市场

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份,市、区(市)两级文化和旅游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经对12月份全市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全市共查处旅游行政处罚案件3起:

一、市北区1起

1.山东省中国旅行社青岛鲁东分社,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不规范,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和《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情节阶次之规定,罚款5000元。

二、崂山区2起

1.袁瑞霞,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2.韩丽,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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