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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份,市、区(市)两级文化和旅游执法部门,结合夏季特点及工作要求,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经对8月份全市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统计,由市级文化执法部门和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3起:
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起
1.刘新伟,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旅游)》第392项“较轻”阶次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罚款20000元。
二、崂山区2起
1.姜海燕,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2.庞凯嘉,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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