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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自然资规告字[2024]12-2号
我局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了青自然资规告字[2024]12号公告,拟网上拍卖出让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湘潭路以南LC0802-10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活动于2024年10月9日因故中止。为加快土地供应,该地块出让活动现重新启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人可于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于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开始。
二、该地块拍卖文件中“出让金缴纳要求”变更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50%(含定金,作为第一期),余额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全部付清。其他有关事宜仍以青自然资规告字[2024]12号拍卖文件为准。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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