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自资告字〔2022〕3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土地部分 |
划拨土地部分 | ||||||||||||||
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建筑面积(㎡) |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元/㎡) |
起始出让金总额(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总额(人民币)(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
住宅小区智慧化等级 |
土地面积 (㎡) |
规划建筑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QDCYP-2022-3-1 |
城阳区城阳街道祥阳路以北、白云山路以西 |
20228 |
城镇住宅用地 |
11651.33 |
>1.0且≤2.0,居住、商业和商务建筑面积之比为72:5:23 |
≤30% |
≥35% |
70 |
34630.34 |
23302.66 |
4301 |
148945092 |
4946 |
171281662 |
74472546 |
舒适级 |
2912.83 |
5825.66 |
零售商业用地 |
1011.4 |
40 |
2022.8 | |||||||||||||||
商务金融用地 |
4652.44 |
40 |
9304.88 | |||||||||||||||
QDCYP-2022-3-2
|
城阳区城阳街道祥阳路以北、白云山路以东 |
28794 |
城镇住宅用地 |
19579.92 |
>1.0且≤1.8,商业、商务、居住建筑面积比例为6:9:85 |
≤30% |
≥30% |
70 |
43018.24 |
35243.86 |
4696 |
202013655 |
5400 |
232298496 |
101006828 |
舒适级 |
4894.98 |
8810.96 |
零售商业用地 |
1727.64 |
40 |
3109.75 | |||||||||||||||
商务金融用地 |
2591.46 |
40 |
4664.63 | |||||||||||||||
QDCYP-2022-3-3 |
城阳区城阳街道硕阳路北、国城路东 |
74922 |
城镇住宅用地 |
51283.04 |
>1.0且≤2.0,其中商业、商务办公与住宅的比例为8:12:80 |
≤30% |
≥30% |
70 |
132534.88 |
102566.08 |
4531 |
600515541 |
5210 |
690506725 |
120103108 |
品质级 |
8654.56 |
17309.12 |
零售商业用地 |
5993.76 |
40 |
11987.52 | |||||||||||||||
商务金融用地 |
8990.64 |
40 |
17981.28 | |||||||||||||||
QDCYP-2022-3-4 |
城阳区城阳街道靖城路西、礼阳路北 |
38098 |
城镇住宅用地 |
26642 |
>1.0且≤2.3 |
≤30% |
以规划审批方案为准, 其中居住用地绿地率≥35% |
70 |
80816.4 |
61277.4 |
5059 |
408850168 |
5817 |
470108998 |
408850168 |
品质级 |
2960 |
6808.6 |
零售商业用地 |
1539 |
40 |
3539 | |||||||||||||||
旅馆用地 |
6957 |
40 |
16000 |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拍卖的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城镇住宅用地划拨给竞得人,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实行配租。
4.1-3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月18日至20日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1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5.1.1新能源汽车整车相关产业,2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6.3.3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相关产业,3号地块须引进符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一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4.1.2生物技术药物相关产业。协议具体内容请登录城阳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及街道→城阳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专栏查看,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13361283027。
上述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5.1-3号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4号地块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40%,且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37/T5127-2018)规定,具体比例以住建部门最终批准的方案为准。其中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6.本次出让住宅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19〕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号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其余地块既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缴纳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
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应承诺购地资金为自有资金,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资金承诺书(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说明购地资金来源,竞得人(暂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全部购地资金来源的审计报告,土地出让人将会同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购地资金审查。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的,取消暂定竞得人竞得资格,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经审查审计结论与承诺不一致的,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撤销《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0%;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竞买人应提前进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包括绿色建筑、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环节,所有取得网上竞价资格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并在1日内提交《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出让人按照竞买人提交的《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承诺书》,依据《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分值表》进行计分,计分最高的竞买人为暂定竞得人。若计分相同,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暂定竞得人。“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环节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城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7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2日至3月17日9时至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承诺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一般格式、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格式、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格式)。申请人提交的竞买申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1、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5605325001 赵建磊
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7868725 13969663757 徐女士
4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615629977 刘秉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2年3月18日下午2: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40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679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1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197.688万元,2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321万元,3号地块缴纳耕地开垦费601.2675万元。(上述税费需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踏勘日现状土地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王晓娟 0532-87868971
联系地址:城阳区城阳街道顺城路6号
青岛市城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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