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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便利群众异地办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建部规定的13项“跨省通办”事项基础上,继续拓展更多事项“跨省通办”,新增“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和“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至年月” 2项服务。截至2025年10月底,“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已拓展至22项,办结通办业务2.3万余件,高频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有效降低跑腿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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