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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上浮现房贷款额度,购买我市商品房现房申办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10%,叠加其他贷款上浮优惠后,最高贷款限额150万元;二是提高借款人年龄上限,根据国家延迟退休有关政策,将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上限延长三年,调整后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三是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我市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内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时,可按首套房享受利率等优惠政策,减轻还贷压力,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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