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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工作已于2023年5月31日截止。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分析评价、公开共享、结果运用提供便利。”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校对通过名录公示如下:
附件:1.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年报校对通过名录(849家).doc
2.2022年度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校对通过名录(1214家).doc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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