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目前,我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178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15元;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1452元; 低保边缘儿童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给予补助。
2022年7月份,我市共有机构养育孤儿162人、社会散居孤儿3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22人、重点困境儿童535人、低保边缘儿童15人,共发放基本生活费314.16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62.25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