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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2010]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现将2021年度我市中专新增专业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具备同等学力的学生。
二、有关要求
请有关区市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对新增专业的管理,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为我市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市教育局将在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对新增专业招生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招生数量较少的新增专业进行统筹调剂。
附件:2021年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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