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20 来源 :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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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22〕78号),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构建教师队伍梯队发展体系,推动教师持续发展、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在培训中,要始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班主任工作和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作为重要内容。在培训项目实施中,落实管办分离原则,加强对教师培训项目监管,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持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一)要始终把提升教师校长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教师培训的全过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二)要坚持把提升师德水平作为基本要求。要创新师德教育方式,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

二、健全教师梯队发展体系,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

坚持“教师为本、产出导向、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持续提升”工作原则,按照新任教师、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教育名家等教师梯次培养体系,开展教师培训。

(一)加强新任教师全员培训。按照区市统筹、学校为主体实施的要求,制定新任教师五年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入职教师集中培训,要涵盖师德师风、职业行为准则、法律法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学校安全、个人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管理规范要求等内容,对新任教师要开展成果展示交流培训,开展各种比赛评比,推动新任教师高起点发展。

(二)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培训质量,助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骨干教师。市教育局实施青年教师“菁英计划”,遴选35岁及以下优秀青年教师600名,实施3年导师制培养,助推优秀青年教师凝练提升教育教学主张,培育教育教学成果。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在“菁英计划”教师遴选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所推荐人选获得本学校、本区市青年教师充分认可,让青年教师在参评中找到不足,激励青年教师内生发展动力。

(三)提高骨干教师培训针对性。各区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加强骨干教师系统培训,落实青教通字〔2022〕78号文确定的骨干教师培养目标。各区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在培训前要开展需求调研,做到培训内容与培训对象需求相吻合,培训课程支撑目标任务完成。所聘请培训专家以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经验丰富的省内外名优教师为主,实践课程安排在学科教学质量高的学校。高中骨干培训要突出新高考要求,初中骨干培训要与初中“强校提质”要求相结合,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还要与“强镇筑基”、“乡村振兴”等要求相结合。其他骨干教师培训要有明确的目标,培训时间、地点符合要求。围绕教育中心任务和重要工作部署,市教育局重点做好普通高中校长和初中校长全员培训,计划培训市级骨干教师2000余人次。

(四)加大名优教师培训力度。按照青教通字〔2022〕78号文确定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目标,加大名优教师培训力度,推动名优教师持续产出。2022年,市教育局组织完成第四期青岛名师培养工程年度任务,完成第三期名校长专题培训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完成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研修年度任务。在青岛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名师培养人选中,遴选新一批齐鲁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推荐人选。组织青岛名师名校长参加骨干教师培养,担任青年教师“菁英计划”入选人员的导师,开设名师导学公益课堂。

三、组织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能力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的能力,完成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要创新线上线下混合式、常态化网络研修专家指导模式,充分发挥学科专家指导作用。对完成全员研修任务好的区市、学校进行表扬。

    四、有关要求

    各区市教体局、各学校要健全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教师发展资源,为每一位教师建立健全专业发展档案,定期开展教师发展、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系统诊断,探索开展教师智能研修、实现精准培训的路径,并积极申报教师队伍梯队发展试点区(市)、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梯队发展试点区市(学校)。各区市教体局要加强所属学校幼儿园校本研修的指导考核,切实提高校本研修经费使用效益,发挥校本研修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支撑作用。学校是教师发展的主阵地,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促进教师持续发展、学校教师队伍梯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争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教师培训新课程研发力度,整合市和区市以及省内外教师培训资源,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共享优质教师培训资源。

 

附件: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项目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培训项目

 

一、三名工程培训项目

1.第四期青岛名师培养工程(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2.第三期名校长专题培训(组织处、教师培训中心)

3.第三期青岛名师工作室研修(教师处、教科院)

4.第三期青岛名校长工作室研修(组织处、教科院)

5.第二期名班主任工作室研修(思政德育处、教科院)

6.优秀教师赴先进地区体悟实训(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7.幼儿园园长能力提升培训(学前处、组织处、教师培训中心)

二、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项目

8.乡村振兴、强镇筑基暨新型城镇化发展校长培训

(组织处、教师培训中心)

9.乡村振兴、强镇筑基暨新型城镇化发展教师培训

(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10.乡村教师英语专题培训(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三、校长培训项目

11.高中校长全员培训(组织处、基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12.初中校长全员培训(组织处、基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13.小学校长全员培训(组织处、基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14.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组织处、教师培训中心)

15.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组织处、教师培训中心)

四、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6.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分学科)(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17.初中骨干教师培训(分学科)(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18.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分学科)(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19.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分学段,3期)

(教师处、思政德育处、教师培训中心)

20.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骨干培训(教师处、装备信息中心、教师培训中心)

21.教育新基建使用骨干教师培训

(装备信息中心、教师培训中心)

22.高初中命题技术骨干教师培训

(招考院、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

23.中小学教师科研工作站研修(含科研骨干培训)

(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

24.新高考教师培训(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

25.教研员专题培训(教科院、教师培训中心)

26.特殊教育新教师专业发展筑基培训项目

(基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27.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

       (基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28.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分学段,3期)

(家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29.学生生涯规划教育骨干教师国家教学培训(家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30.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分学段,3期)

(家教处、教师培训中心)

     五、新任教师培训等培训项目

31.局属单位新任教师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第二年理念提升培训、第三至五年成果展示培训)(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32.青年优秀教师培养工程(青年教师“菁英计划”)

(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33.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专家培训(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34.东西部协作派出支教教师培训(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35.教学名师培育遴选(教师处、教师培训中心)

说明:培训项目实施管办分离,每个项目括号内标注的处室、单位,第一个处室、单位负责牵头项目管理,最后一个处室、单位为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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