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青岛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学校(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31 来源 : 青岛市教育局
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近视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青岛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学校(幼儿园)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区、市教体局推荐、复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学校(幼儿园)进行了综合认定并公示,认定青岛市实验幼儿园等59所幼儿园为“青岛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幼儿园”,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等78所中小学为“青岛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中小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保障

各区(市)教育、卫健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校(幼儿园)建设作为本行政区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载体,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强化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加快综合改革

试点学校(幼儿园)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试点和改革试验先锋。各区(市)、试点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对标试点学校(幼儿园)建设原则、任务和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大胆探索实践,扎实开展工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积累更多有益经验。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媒体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组建本行政区域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面向社会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试点学校(幼儿园)经验做法,宣讲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使学校和广大师生明确知晓国家、省、市关于近视防控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并身体力行,切实提高和增强科学用眼、护眼的意识和技能。

四、对标试点学校,落实防控措施

各区(市)要组织辖区内其他学校(幼儿园)主动对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幼儿园)相关举措,学习其优秀经验做法,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以及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等近视防控措施,努力争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试点。

五、用好评议考核,发挥监督职能

各区(市)要加强对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幼儿园)的指导、督促,建立本行政区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评议考核。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和通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学校采光照明条件持续改善。

 

      附件:青岛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点学校(幼儿园)名单.docx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