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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权力事项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事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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