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计划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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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地震处、危化品处、基础处、规划财务处、调查统计处、宣教处、执法支队: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27号)要求,结合《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制定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机关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处室和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及监管需要分别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每个抽查事项至少要发起一次任务,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全年全局发起的内部抽查任务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21家。

二、抽查方式

(一)依托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相应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从执法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

(二)检查对象确定后,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完成检查任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三、抽查工作要求

(一)请通过省工作平台的执法计划模块,规范发起执法检查任务,或在后期做好任务关联,确保职责内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抽查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二)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省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已经录入的,不得随意修改。

(三)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防止监管脱节。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抽查结果,实现精准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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