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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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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强化治污攻坚、改善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凝心聚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保、双促进”,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副省级城市获评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六连优”,连续三年进入城市生态环保营商竞争力全国前十。高规格举办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5年会,连续三年作为地方城市代表做经验介绍。

2025年,青岛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0%,排名全省第二。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环境安全态势保持平稳。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2025年度及“十四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措施与行动

实施企业关停淘汰、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升级、老旧机动车注销淘汰等重点减排工程,“十四五”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9357吨、氨氮4038吨、氮氧化物18452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2376吨。

大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青岛市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24、45、8、22、15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与2024年相比,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下降7.7%、8.2%、11.1%、18.5%、3.2%,一氧化碳浓度持平,除一氧化碳外,其他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处于全省前列。空气质量优良率89.0%,全省排名第二。

2025年,青岛市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去年总体有所改善,全年未出现重污染天,较2024年减少2天。

各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85.2%~90.8%,由好到差依次为崂山区、市南区、市北区(并列第三)、城阳区(并列第三)、西海岸新区、胶州市、李沧区、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莱西市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其余区市同比均上升。各区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臭氧浓度除城阳区超标0.02倍外,其余区市均达标。 

2.大气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6.70,好于酸雨限值,全市连续多年无酸雨。

措施与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

组建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整治、工业源治理、能源消费减排等8个攻坚专班,实体化运行,推动各领域精细化管控措施落地落实。实施“日提醒、旬通报、月总结”,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治气责任。制定《青岛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青岛市2025年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青岛市2025-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未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2.燃煤污染治理

落实省、市燃煤供暖锅炉清洁替代政策,推动23台、共2948.4蒸吨燃煤供暖锅炉完成清洁替代并淘汰或转为调峰备用。

3.扬尘污染控制

针对扬尘污染问题,设立裸露土地、施工工地和城市保洁三个专班,形成了“市级部门协同,区市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同步完善“空天地”扬尘立体管控网络,利用智能卫星遥感、无人机高空航拍和出租车地面走航监测进行精准立体防控,每日对裸土、建设领域和城市保洁三大扬尘源进行督导检查。2025年,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裸露土地扬尘问题1189个,施工工地扬尘问题1877个、城市道路扬尘问题1958个、物料堆场扬尘问题702个。

4.移动源污染防治

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累计淘汰27412辆;全年监督抽测重型柴油车1.29万辆,现场检查环检机构158家次;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5.78万台,新增申报登记5464台,其中新能源机械3499台。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工作,排查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网格化帮扶,全市帮扶治理企业100家次,结合企业对标环保绩效AB级情况与整体发展情况,提出治理提升意见,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走航监测12867km。推动50家企业开展78项治理提升改造计划,落实绩效评级提升项目。针对储油库无组织排放在VOCs排放量占比较高的问题,通过现场抽检与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企业从被动治污转向主动减排,积极探索储罐顶部的无组织减排措施,并在行业中得以推广。推动30家企业完成原辅材料替代项目,落实源头替代企业末端治理豁免政策。

水环境

状况

2025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20

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14个,Ⅳ类6个。全市66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断流2个,达到或优于Ⅲ类47个,Ⅳ类16个,劣V类1个。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城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对保护区区划调整后的标识标牌设置等进行检查。利用卫片识别、人工现场排查等方式,做好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工作,在莱西市产芝水库举行了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水质监测,实施水质公报制度,监测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印发实施《2025年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计划》,重点推进“三水统筹”“两清零一提标”、河道精细化管护等方面的任务措施,对11个国省控流域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保护。加强水质监测,对国省控断面开展周加密监测,对市控断面开展月加密监测,用好水质自动监测数据,为流域水环境问题分析、措施制定等提供数据支撑。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对李村河、白沙河、墨水河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动态排查监测。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实施张村河下游段河道整治工程、大沽河入海口段治理工程、祥茂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西海岸新区城区排水管道隐患排查及修复项目、即墨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工程、平度东部污水厂建设工程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不断提高辖区治污积极性、主动性,推广李村河全国美丽河湖建设经验,产芝水库获评省级美丽河流典型案例。

海洋环境

状况

2025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保持在99%,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胶州湾东北部湾顶海域水质相对较差,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其次为活性磷酸盐。

措施与行动

严格落实湾长制,召开全市总湾长会议,制定印发湾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顶格协调和统一指挥;市、区(市)、镇(街)三级湾长累计巡湾2589次,及时发现处置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净滩2025”专项行动,清理岸滩垃圾数百吨。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排查管控,全市16个省控以上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较2024年同期保持稳定。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动态排查,督导有关部门限期整改问题排口,有效管控陆源污染入海。开展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水养殖业户、船舶修造和拆船作业企业、涉海环境风险源等检查,将直排海企业、总氮排放固定污染源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完成近岸海域4个航次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整编胶州湾、崂山湾、丁字湾和灵山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数据,实现全市海洋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管理、展示、应用“一张图”。完成唐岛湾海域全省最大的鳗草海草床调查。崂山湾区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美丽海湾名单、东岸前海湾区获评第三批省级美丽海湾典型案例并位居榜首。

土壤环境

状况

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重点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

利用率为100%。

措施与行动

实施《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工作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全省推广。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至177家,推进50家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评估和30家自行监测质量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开展隐患排查合格率试算。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2025年依法组织评审103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报告,实施3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过程质量监管,推动2个地块完成修复,确保102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市94个优先监管地块已按要求完成管控。

声环境

状况

2025年,全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54.1分贝,属“较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噪声66.4分贝,属“好”等级,同比保持稳定。市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2.7%,夜间达标率为88.0%。三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功能区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6.4%~100%。

措施与行动

有序推动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中高考期间组织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

危险废物

状况

202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9.88万吨,处置利用量为35.82万吨,年末贮存量为1.46万吨,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率100%;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24万吨,全部安全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完成6400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组织26.44万人观看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危险废物执法检查

深入开展“打废”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移交公安机关危险废物领域涉刑案件13起,查处危险废物领域行政处罚案件10起。

辐射环境

状况

2025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水平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

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

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环境

中频率在0.1~3000兆赫之间的电场强度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频率范围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措施与行动

守牢辐射环境安全底线,联合公安和卫健部门组织隐患排查,监督检查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178家次,发现问题110个,整改完成率100%。完成放射源转让备案和异地使用备案249件。严格落实伽马射线移动探伤作业安全监管,抽查伽马射线移动探伤作业现场21次,统计上报51期共815项作业计划,及时掌握放射源异地作业情况。组织全市11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813名辐射从业人员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青岛专场”考试。

加强放射源在线平台日常监管,对16家新增或撤销视频监控的放射源利用单位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全市放射源使用单位在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持续开展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核查及质量提升工作,系统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提升,数据质量复核取得满分的好成绩。组织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和遏制辐射事故的发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250件。

自然生态

状况

2025年,青岛市作为全国唯一副省级城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青岛市EQI为50.57,是2025年全省改善幅度最大的地市,同时,也是“十四五”期间连续改善的地市。

措施与行动

启动大泽山、浮山生物多样性优先区二期调查,常态化建设运行青岛百合养护观测站和胶州湾重点鸟类养护观测站。加强青岛市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卫星遥感“全方位、高精度、短周期”的优势,不断强化问题线索自我发现预警能力,不断提升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农村环境保护

状况

完成256个村庄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新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34个,累计完成治理村庄3932个,治理率达到73.86%。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总体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选取1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基本实现了青岛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市)全覆盖。

措施与行动

1.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巩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组织对“十四五”以来我市已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村庄进行现场核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对区(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过现场核查、督导帮扶、提醒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相关责任,保障治理进展和运维管理成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农村黑臭水体集中排查,落实长效管护制度,防止已治理水体返黑返臭。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

推进莱西市马连庄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试点,试点区域水质提升至Ⅱ类及以上,2025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1.7%、18.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0%以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显著恢复。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函》《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共排查整改问题275个。全年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工作成效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3.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全市开展监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设计处理能力大于或等于20吨/日)623处。采取图上标识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88处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核查并开展水质监测。对30个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对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平度市尹府水库和莱西市产芝水库农田灌溉水水质开展监测,水质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标准》(GB 5084-2021)要求。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2025年,全市年平均气温为14.6℃,较常年偏高1.4℃;平均降水量为875.1毫米,较常年偏多29.3%;平均日照时数为2519.8小时,较常年偏多155.2小时。年内全市平均气温创1961年以来历史新高,2025年全市≥35℃平均高温日数为9.6天,较常年偏多7.1天,为1961年以来夏季最多。全市全年降水明显偏多,夏季整体降水正常,7月份显著偏少,秋季降水异常偏多,9—10月全市平均降水量和降水日数均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多值。全年出现暴雨、台风、高温、雨雪和寒潮等天气气候事件。

措施与行动

完成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全面完成全国碳市场2024年度清缴履约任务。青岛高新区及3家企业入选《2025企业(园区)气候行动案例名单》。

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鲁执法”平台全面应用为突破口,实现涉企检查标准化、透明化。深入排查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全部完成闭环整改。建立涉企执法全链条监督机制,组织开展“鲁执法”平台专项检查及涉企检查专项监督,推动执法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全市案卷评查中案卷实现“全优”目标,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8件,持续保持零纠错、零败诉。全力打造“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环保合规助企行”双服务品牌,构建“培训-诊疗-赋能”全链条法治助企服务体系。编制《企业环保合规指南》等实用手册,推出34门培训课程,提供“点单式”培训服务,系统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全省率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方案。全国率先试点将损害赔偿覆盖范围由陆地拓展到海洋,黄海船舶污染事故海洋损赔案获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青岛市获批全国首个、山东唯一生态环境部陆海统筹推进损害赔偿基层联系点。

环境执法监督

围绕危废、自动监测、第三方机构等关键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9起,涉危废行政处罚罚款350余万元;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机动车检测造假涉刑案件,查处第三方机构违法行为27起、罚款261万余元。全省唯一承接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数智化试点,采用“卫星遥感+人工筛选摸排”方式,一举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犯罪案件2起。整治“散乱污”企业42家,淘汰柴油货车2.7万辆,发放淘汰补贴1.21亿元,淘汰数量和补贴金额均列全省第一;建设青岛市重点企业门禁平台,日均管控货车3万余辆次,全省第一。

推进政企互动共管共治新模式,组织企业家圆桌座谈会议、“点单式”帮扶行动、生态环境管理“一业一册”等惠企助企帮扶系列行动。在全省首次举办企业家圆桌座谈会议,全年推广企业家座谈会37场,邀请636家企业参与,解决反馈企业诉求445条。全市帮扶1237家企业解决1283个环境治理难题,提升企业获得感。印发15个重点行业《“一业一册”生态环境管理合规指引》,引导企业开展“自查式”体检。相关指标与工作成效全省领先。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对青岛市创新打造“监管+服务”执法帮扶“青岛样板”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首接负责制”“顶格工作法”,正面回应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5年共接收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4067件,同比减少11%,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认真组织民生在线上线工作,接收网民提问93个,均及时予以答复,群众满意率达98.04%;参加行风在线活动,接收网民提问有效问题37个,群众满意率94.44%。

2025年,承办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2件,所有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回复办结。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1235个,其中报告书103个,报告表1132个。登记表备案项目6663个。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2025年完成新增重点单位34家46个点位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共联网1126个点位。其中废气362个,废水338个,污水处理厂99个。联网数量居全省第五位。青岛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率为99.68%,全省排名第五;数据有效传输率99.68%,全省排名第一;异常数据办结工单办结率100%,全省排名第一。

环境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3次。积极推进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成功争取平度新河化工园区入选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工作省级第二批试点。联合省厅开展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邀请环境安全专家为全市66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把脉问诊”,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宣传与信息公开

2025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0余篇,总阅读量32.8万;微博发布信息9910余条,总阅读量4076万次。“青岛环保”微博居“全国十大生态环境微博”榜单第十名,是全国唯一地市级生态环境局账号。开设“禁放烟花爆竹那些事儿”“青年铁军・环保成长记”等专栏,宣传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月、六五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紧扣“五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地表水水质情况、声环境监测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大气、水、土壤、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情况及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山”基地创建情况。2025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87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政策性文件12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修订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按时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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