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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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顶格推进、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居全省前列,市区环境空气中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以来首次全面达标。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劣五类水体达到年度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环境安全态势保持平稳。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我市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措施与行动 

印发《青岛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全面完成28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43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共削减化学需氧量6100吨、氨氮336吨、二氧化硫3200吨、氮氧化物5500吨;核发排污许可证2441张,登记管理20130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大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浓度分别为31、61、7、31、14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以来首次全面达标;PM2.5、PM10、SO2、NO2、CO浓度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以来最低水平;与2019年相比,PM2.5、PM10、SO2、NO2、O3、CO分别改善16.2%、17.6%、12.5%、3.1%、1.4%、20.0%;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6.3%,全省排名第二;主要污染物SO2、O3、PM2.5、PM10、CO浓度分别列全省第2、2、3、3、3位,均处于全省前列。

受本地不利气象及外部输送等因素影响,全年共出现重度污染天3天,其中1月份2天,12月份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与2018年同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实施以来重污染天最少的年份;与2019年相比,重度污染天数减少4天。

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环境空气中PM2.5、PM10、SO2、NO2、O3浓度范围分别在36~40、63~70、9~10、19~32、147~164微克/立方米之间,CO浓度在1.4~1.6毫克/立方米之间;各区市PM10、SO2、NO2、CO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PM2.5浓度超出二级标准,O3浓度除平度市超标0.02倍外,其余区市均达标。

2.大气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6.65,好于酸雨限值,全市连续多年无酸雨。

措施与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

制定《青岛市2019-2020年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20条措施》《青岛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青岛市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攻坚方案,从抑尘、控车、压煤、减排等方面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攻坚工作;建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每周通报、半月调度、全月考核”新机制,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20次,通报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1600余个;完成《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第六次修订工作,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燃煤污染治理

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排查炉窑977台,将符合综合治理要求的225台纳入综合治理台账,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等炉窑13台,达标治理212台;印发《青岛市2020年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全年完成9万余户清洁取暖建设及532.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节能保暖改造工程。

3.扬尘污染控制

完成城市裸土绿化面积182.7公顷;检查工地扬尘14000余次;1300余处在建建筑工地安装完成远程视频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扬尘监测数字化、实时化;全市主、次干道机扫和冲洗(洒水)率100%,支路、人行道机械化保洁率66%;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巡查、抽查工作,对全市427家无组织排放整治项目实施动态管控。

4.移动源污染防治

全年监督抽测重型柴油车5147辆,检查加油站1203家次,环检机构710家次;13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市级大数据遥感监测中心平台投入使用,监测车辆总流量891万余辆次;完成45家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在线监控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安装联网任务;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23918台,审核编码22658台,完成喷码20502台。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治理专项行动,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作为治理重点,开展重点石化、有机化工行业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对全市石化、橡胶、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有机化工、塑料制品、制鞋等9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进行调查及效果评估,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小产业集群整治、走航监控及总量动态管理,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以减量定增量”。

6.重污染天气预警

针对外部污染物传输和本地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6次,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向社会发布防护提醒、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水环境

状况

2020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94个地表水断面中,常年断流7个,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59个,占比62.8%;水质较差的劣V类断面3个,占比3.2%。现河等个别河流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深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18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界立标工作,设置各类标志标识707块、视频监控基站371座;完成尹府水库、产芝水库、铁山水库、陡崖子水库、挪城水库、石棚水库、王圈水库、宋化泉水库、山洲水库等库区隔离防护网建设,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394.7千米;印发实施《青岛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加强农村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31处农村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20个环境问题和农村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52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加强水质监测,实施水质公报制度,监测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水质信息。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围绕李村河、墨水河、大沽河、北胶莱河、泽河、巨洋河等重点流域,以河道清淤、截污治污、中水回补和河道生态修复为主,完成张村河河道清淤、松山后河、巨洋河、甜水河上游等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共排查各类排水口6444个,排查出777个疑是排污口;深化实施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实现全市94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覆盖,在李村河、墨水河等流域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水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通过突击检查、夜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无人机执法等多种举措,开展北胶莱河、李村河、墨水河、风河及重点水库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涉水违法行为。

海洋环境

状况

2020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面积(一、二类)比例达到98.8%,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胶州湾东北部和西北部湾顶、丁字湾水质较差,主要污染物均为无机氮,其次为活性磷酸盐。

措施与行动

严格落实湾长制,修订《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以及巡湾、会议、信息报送等三项制度,启动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编制《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创新提出“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开展全市入海排污口监测和初步溯源,查清排污路径,加强陆源污染监管;开展全市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完成省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任务,“海洋攻势”成效显著;对向海域非法倾倒、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入海排污口设置、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等加强执法检查。

土壤环境

状况

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目标任务。

措施与行动

1.健全工作机制

印发《土壤污染防治法》职责清单,明确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全市7个涉农区市全部完成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以区市为主体,按照“预防为主、分类施策、风险管控、治用结合”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区域为重点,以实现耕地土壤可持续利用为基础,加强技术应用和示范推广,结合当地实际,采用优化施肥、水分调节、土壤调理、生物修复等安全利用措施,整体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3.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共同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有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调查评审和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评审流程,推行“互联网+”服务,最大限度压缩评审时限,由国家规定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实现企业“零跑腿”,保证建设用地管理高效有序;强化“事前”主动对接、“事中”评审把关、“事后”质量监督,采取提前介入、培训座谈、监督性监测、专家复审等措施,确保调查质量;全市完成915个地块的调查和评审,实现土地开发利用“零风险”。

4.强化污染源头预防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57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信息采集、118个地块的采样调查,采样布点方案被生态环境部作为模板在全国推广,为分类实施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已更新至131家,督促131家重点监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制定出台《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0号),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等“清零”行动,全市农药化肥使用总量连续五年保持下降。

声环境

状况

2020年,市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58.7分贝,噪声总体水平三级,属一般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70.0分贝,噪声强度二级,属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全部达标,同比,1、2和4类区夜间声环境质量好转,其他各类区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52.0分贝,噪声总体水平二级,属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道路交通昼间噪声64.4分贝,噪声强度一级,属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各类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噪声全部达标,同比保持稳定。

措施与行动

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规划控制,合理控制道路两侧及周边敏感建筑物防护距离;推进交通干线噪声治理工程,扩大高噪声车辆的管制范围;落实运输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减少企业夜间运输,缓解交通噪音扰民。

2.强化社会生活、施工及工业噪声监管

重点加强餐饮、娱乐、商业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商业、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行为;继续推行噪声扰民协调会制度,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加强施工噪声监测和监管,加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处罚力度;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准入标准,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危险废物

状况

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4.57万吨,处置利用量为24.71万吨,年末贮存量为1.15万吨,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合格率达到97.82%;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20万吨,其中涉疫情废物362.86吨,全部安全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加强新修订《固废法》宣贯落实

印发我市固体废物监管部门职责清单,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不低于90%指标纳入对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逐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污染担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格局。

2.持续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

加强工作调度、考核,全面完成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各项任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考核,规范化合格率达到97.82%,规范化管理工作全省第一;建成平度和董家口2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全市利用处置能力达到57.36万吨,基本满足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3.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

建成“一用一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成覆盖全域的区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并将隔离点、集中服务点、专仓等重点场所生活垃圾纳入医疗废物处置范畴,全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

状况

2020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累积剂量、氡、气氚和气碘均为正常水平;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土壤和海洋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为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与全市历年监测结果相比变化不大,为正常环境水平。

环境电磁辐射总体状况较好,开展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和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

措施与行动

修订印发《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全市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9枚高风险移动放射源GPS安装并与省级在线监控平台联网;组织开展青岛市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和2次辐射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600余家次;严格落实放射源转移备案制度,办理175枚放射源转让备案、124枚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确保所有放射源处于受控状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259件。

农村环境保护

状况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十三五”期间共完成842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莱西市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措施与行动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村庄管理维护的暂行办法》,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通户道路硬化、卫生厕所改造等惠民工程一体规划、统筹治理,79.2万人受益;“莱西全域治理模式”在全省、全市推广复制,连续两年在全省推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整合财政资金、上级涉农资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约13.45亿元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考核评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2020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气候与自然灾害

2020年,全市年平均气温13.5℃,比常年偏高0.7℃;平均降水量983.4毫米,比常年偏多319.0毫米;平均日照时数2407.2小时,比常年偏少27.5小时。

主要天气气候事件有暴雨、台风、高温、寒潮、霜冻、风雹、大雾等。年初暖湿气候特征显著,年末寒潮带来低温雨雪天气,本年度我市气候年景一般。从气象的角度来看,影响空气质量的天气主要有大风、雾等。

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法制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成《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全省首个制定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采取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一批免罚、从轻处罚清单,督促和引导企业及时整改、自觉守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企业、学校、社区等重点领域,多渠道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强化赔偿磋商等配套制度建设,2020年,全市启动损害赔偿案件353件,结案216件,综合评价位居全省首位。

2.环境执法监督

开展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废水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38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医废运输机构、医废处置机构共计2169家次;开展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暨企业帮扶综合执法行动,检查火电、供热、钢铁、石化等废气污染源6843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3起,处罚金额406万余元;开展重点流域、城市黑臭水体、“碧海2020”等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涉水、涉海污染源2570家次,立案处罚45起1122万元;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0起,罚款431万元。

2020年,全市共检查排污单位1.8万家次,立案处罚837起,罚款7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9起,移送公安部门36起。

3.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全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2237个,告知承诺审批909个,备案项目15825个;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完成5个省重点项目、39个市重点项目、41个市重点前期项目环保手续办理;固体废物出区处置审核32件。

4.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全年完成99家、142个点位的VOCS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全市共联网市级监控平台693个点位,其中废气433个,废水220个,污水处理厂40个。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100%,连续7年全省排名第一;污染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督办工单办结率和自动监测数据准确率全省名列前茅。

5.环境应急管理

完成11个区(市)政府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参加全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环境监管技术比武;建成山东首个海上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成2个市级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研判预警、强化信息通报,实施联合监测、协同污染处置等工作;多部门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针对“油罐车侧翻”和“汛期危化品泄露”两个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桌面推演;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6.环境宣传与信息公开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主题,组织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月、“让岛城大海更加蔚蓝”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12次,发稿2000余篇;在“两微一网”发布信息8290余条;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20余部,宣传图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40余个;打造“咘噜微课堂”品牌,创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3家,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50余场;开展“观鸟研学 保护生物多样美”、“祝愿祖国更美好 生态环保进校园”等宣讲活动227场,公众参与近200万人次。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事项116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87条;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依申请公开方面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市级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网络在线问政10次,民生在线问政1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解读信息发布73条、留言办理1352条,征集调查3期,解读政策、解疑释惑;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各类办理件共计2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主办1件,协办5件)、政协提案14件(主办6件,协办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理回复完毕,并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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