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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青岛市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青环发〔2017〕66号),依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环保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现将2017年上半年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四项污染物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市南区、城阳区、平度市、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市、市北区、黄岛区、莱西市、胶州市(见附件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平度市、市南区、即墨市、城阳区、莱西市、黄岛区、崂山区、胶州市、市北区、李沧区(见附件2)。
上半年,即墨市出现2处秸秆禁烧火点(非重点禁烧区域),黄岛区、城阳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各区市四项污染物考核得分
2.2017年上半年各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考核得分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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