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06-04 来源 : 青岛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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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现发布《2012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宋春康
  二О一三年六月

  
  2012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2012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惠民理念,大力推进治污减排,积极服务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暨生态青岛建设大会,印发实施《青岛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青岛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减排计划;继续实施《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编制了《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开展“大干300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推动黄标车淘汰和油气污染治理;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开展细颗粒物(PM2.5)监测,在全省率先发布监测数据。
  2012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5.63%、4.98%、3.13%、8.78%;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8.7%;胶州湾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7.1%,胶州湾外黄海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区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况。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制定实施《青岛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和《青岛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各区市编制了“十二五”污染减排计划。经省主管部门核定,与上年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5.63%,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8.08%;氨氮排放量下降4.98%,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下降6.2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13%;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8.78%。截至2012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87%、89%、37%、52%。
  大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五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为96.4%~98.9%。
  市区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73、0.052、0.04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分别下降18.9%、10.9%,二氧化硫上升4.0%。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受燃煤供热和大气扩散条件的影响,冬季大气污染较重。我市空气污染呈现较为明显的煤烟、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特征。
  自10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发布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据。10-12月份,市区PM2.5的平均浓度值为0.060毫克/立方米。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日均值达标率为75.0%。
  2.大气降水
  全市总降水pH年均值为6.42,同比上升0.09,好于酸雨限值。酸雨频率为0.2%,同比基本持平。
  3.废气排放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9.96万吨、11.94万吨、4.12万吨,比上年下降3.13%、8.78%和2.83%。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7.26万吨、7.48万吨和2.67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4.24%、4.35%和0.38%。
  措施与行动
  1.燃煤污染防治
  淘汰燃煤锅炉26台,总吨位130.8吨。完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改造、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4号锅炉电除尘改造等2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削减二氧化硫551吨、氮氧化物2755吨;全市共拆除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11个。完成9家企业燃煤锅炉脱硫DCS系统的安装。开展冬季控制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对省控以上大气污染源和燃煤锅炉实行重点监管,共监察监测燃煤锅炉1246台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2起。
  2.扬尘污染防治
  实施《青岛市防治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环保、建设、市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再提高工程,完成21家企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运输车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扬尘污染监管力度,责令108家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限期整改。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开展“大干300天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发布实施《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推动黄标车淘汰和油气治理。淘汰老旧黄标车2.4万辆,完成5座储油库、344座加油站和118辆油罐车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定期检验机动车48.7万辆,环保参检率为81.5%。路查、抽检机动车26.7万辆次,查处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车等违法车辆3769辆,全市上路行驶车辆冒黑烟现象发生率下降到1‰以下。
  4.细颗粒物(PM2.5)监测
  全市19个空气子站安装PM2.5自动连续监测设备,建设金家岭灰霾综合监测站,开展城市背景点、市区能见度监测和PM2.5源解析等研究工作。
  水环境
  状况
  1.水环境质量
  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小珠山水库、吉利河水库、书院水库、大沽河水源地6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30条主要河流61个监测断面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8.7%,与上年持平。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水质总体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2%、21.3%,但水清沟河、昌乐河、板桥坊河等7条河流仍不达标。
  2.废水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2797万吨,比上年增加158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1145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3164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94万吨、氨氮排放量1.26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5.63%和4.97%。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83万吨、0.075万吨,化学需氧量比上年上升8.65%,氨氮比上年下降0.81%。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52万吨、氨氮排放量0.62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12.51%和6.84%。农业源(含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57万吨、氨氮排放量0.56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4.91%和3.41%。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继续实施《青岛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增设38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划界立标与防护设施建设,规范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标识85处。加大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保障水源地安全。
  2.水环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北厂改扩建一期工程、龙泉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即墨西部污水处理厂建成并通水运行;建设完成胶南豆金河生态补水污水处理站。继续实施城区雨污分流系统及沿河截污系统改造,全市雨污分流管网新增905公里,其中污水管网新增389公里;污水处理能力新增10万吨/日。
  3.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继续实施海泊河下游、杭州路河下游等河道及沿河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建设沿河生态绿化系统。实施《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在大沽河流域范围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19个。实施区域水环境改善考核,严格执行河流“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定期监控重点流域水质并进行通报,继续开展墨水河流域生态补偿考核试点。部门联动解决李村河污水溢流、截污、污水管道损毁修复等突出问题。
  近岸海域环境
  状况
  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良好,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胶州湾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7.1%,东北部海域水质较差,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措施与行动
  1.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加强涉海项目环评审批和建设期监管。继续实施《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推进环湾流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等环湾保护重点工作。督促环湾区域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和54家直排入河入海企业限期执行加严的半岛流域排放标准。根据环湾区域污水排放最新形势和状况,编制了《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沿海直排企业、海洋工程等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保障近岸海域水环境安全。
  2.胶州湾陆海统筹监测评价
  建设运行大沽河入海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和胶州湾近岸海域第一个水质监测浮标站,实现对水质状况的动态监测。开展海洋生物监测,完善和健全近岸海域监测网络。加强陆源和近岸海域的监测数据分析,青岛市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管理系统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陆海统筹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声环境
  状况
  全市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市区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8.4和53.7分贝,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同比上升0.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同比持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五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65.3~67.8分贝和51.0~53.4分贝。
  措施与行动
  1.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加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建筑工地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环保、建设、公安等7部门制定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中高考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区内建筑工地、公共广场及娱乐场所等十类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应考环境。
  3.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调整
  对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制定了新的《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区划面积657.21平方千米,有效期自2012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新调整的区划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了有效依据。
  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53.45万吨,综合利用量841.02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22.24万吨),综合利用率98.5%,主要种类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炉渣等。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55万吨,主要有废矿物油、废酸、废碱、无机氰化物等,全部进行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4610.03吨,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97.62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综合利用
  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研究,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实现钢渣、粉煤灰用于铺设路基和生产建材,电石泥资源化用于碱厂纯碱生产工艺,白泥用于烟气脱硫和生产“生态宝”产品等。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和绿化堆肥等无害化处置工作。
  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标识、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全年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890份,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转移、利用和处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
  状况
  全市电离辐射环境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所有监测点位均未发现放射性污染。电磁环境总体良好,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均达到《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1.辐射安全许可
  全面启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和“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促进审批、检查、处罚等程序的系统化、规范化。全年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42家,变更和注销许可证48家,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25件次,放射性同位素转让27件,送贮11枚废旧放射源。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持证率为100%。
  2.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每月对全市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检查,每季对所有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检查。辐射应用单位对放射源存放地点实行24小时监控。实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全市放射源均处于安全监控状态。开展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举办4期辐射岗位培训班,培训人员200余人。
  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全市生态环境保持稳定。林木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8.6%和44.18%,水土流失治理率90%。
  全市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16处。其中,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处、省级5处、市级1处;风景名胜区国家级1处、省级3处;森林公园国家级3处、省级2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29.22平方千米,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4.4%,同比持平。
  措施与行动
  1.生态市建设
  继续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完成《青岛市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8-2012)》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市被省政府授予“生态山东建设先进市”称号。2012年胶州市、胶南市通过省级生态市现场核查,全市共有76个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有57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开展植树增绿大行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2年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将青岛市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以大沽河流域和西海岸城乡统筹示范区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区域,制定了《青岛市2012-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和2012年度实施方案。2012年共投入1.51亿元,实施22个项目,受益村庄100个、受益人口约11.4万人。2012年新、改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220处、养殖小区22处。“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1600户,建设沼气工程71座。
  3.自然保护区管理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区基础情况调查,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结合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1.气温
  全市年平均气温12.7℃,较上年高0.1℃,较常年高0.4℃。各区市年平均气温在11.7~13.5℃之间。极端最低气温-14.4℃,极端最高气温36.1℃。
  2.降水
  全市平均年降水量为652.3毫米,较上年少71.7毫米,较常年少12.1毫米。全年降水8月份最多。各区市平均年降水量在514.9~1142.6毫米之间。
  3.气象灾害
  2012年,市区降雪20天,出现在1~4月份和12月份;大雾55天,7次暴雨过程,同时还出现狂风、冰雹等灾害天气;8月份出现2次台风。总体来看,气象灾害较轻,气候年景较好。
  措施与行动
  1.切实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坚持气象服务例会制度和应急会商机制。发送气象信息快报83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3期、气象灾害预警91期、专项预报服务产品160余份。完成中俄联合军演、2012国际极限帆船系列赛等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服务。
  2.推进业务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以预报准确率为核心的预报员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加强预报平台和区市级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台建设。推进特色海洋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增设6套大气电场仪。实现气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实时共享视频监控信息。
  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制度建设。实行网上环境行政处罚及执法监督,深化环境行政处罚权规范化透明运行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三步式”执法模式。2012年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216起,其中罚款案件1214起,罚款金额947万元;共下达限期整改等行政命令759起。
  2.环境执法监督
  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5次,出动执法人员14105人次,检查企业7600家次;实施区域性集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全年共监察省控重点企业2088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6935家次。
  3.环境应急管理
  修订《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物资信息库,组织34家重点风险源单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全市首次开展了环境应急、监察、监测联合大比武活动,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制定了《青岛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对电镀集中区开展环保核查,对河流、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剧毒物质监测。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4.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完成黄岛石化区、青岛新天地工业园(静脉产业类)等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审批建设项目4155个,验收建设项目1986个,劝阻、拒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16个。加强对我市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地铁二期、青钢搬迁、青岛市火车站北客站等项目环评获批复。
  5.清洁生产审核
  全市59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0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年共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内审员319人次。
  6.环境信访
  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畅通12369环保热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渠道,共立案处理群众投诉5477件,处理率100%、处结率99.9%。办理环保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6件。
  7.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在各级媒体共发稿2193篇。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通过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知识,受众6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余份。进一步深化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全年共112个单位获得环境友好单位称号。“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千名环境友好使者行动、主题广场宣传、环保公众开放周等系列宣传活动。  
  2012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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