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6-21 来源 : 青岛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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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综述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生态市建设,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6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第七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处于良好状态,全市降水酸度同比基本持平;饮用水源地、河流及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奥帆赛场水质整体状况良好;市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状态;辐射环境质量维持在天然本底水平;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根据山东省核定结果,全市2006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5年削减5.7%、化学需氧量削减1.9%。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长,全市污染减排形势严峻,时段性、区域性污染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200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66.4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07%。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8.60亿元,工业污染防治投资8.03亿元,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9.71亿元,其它投资0.12亿元。
  二、 空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06年,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为0.097毫克/立方米、0.056毫克/立方米和0.024毫克/立方米,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连续七年稳定达标。与2005年相比,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年日均值均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0%,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Ⅰ级(优)天数37天,同比增加4天,Ⅱ级(良)天数295天,同比减少3天。Ⅱ级以上天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89.6%和10.4%,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污染在采暖期相对较重。
  五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日均值分别在0.042~0.061毫克/立方米、0.020~0.026毫克/立方米和0.010~0.017毫克/立方米之间,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5.6%~99.5%之间,除胶南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外,其余四个县级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略有下降,降幅在0.3~1.7个百分点之间。
  市区降尘量年均值为14.30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16.5%。
  2、大气降水
  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5.63,高于酸雨限值,同比基本持平。酸雨频率为26.03%,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
  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95,酸雨频率为7.49%,降水酸度和酸雨频率同比基本持平。除莱西市外,其它县级市未出现酸雨。
  3、废气排放
  全市煤炭消耗总量1116.34万吨。其中,工业煤炭消耗量992.87万吨,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1.80万吨、3.04万吨、0.45万吨;全市生活及其它煤炭消耗量123.47万吨,其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86万吨和1.22万吨。
  措施与行动
  1、控制煤烟型污染
  市环保局制定实施了用煤单位进煤动态申报制度,建立健全了重点燃煤单位的进煤动态档案。通过采取淘汰燃煤锅炉、配制低硫煤、添加固硫剂、加大对经营和燃用超标煤炭单位处罚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力度、全面启动安装脱硫设施等一系列举措,有效地遏制了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2006年全市淘汰燃煤锅炉140台,累计淘汰2826台。全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
  电力行业脱硫工作成效明显。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完成了4台30万千瓦机组烟气海水脱硫设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行,黄岛发电厂3号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施并运行,为削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2、防治机动车污染
  环保和交通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维修制度的通知》,完善了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模式。至2006年底,全市建成6个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和16条检测线,实现了汽油车和柴油车2类车,简易工况法、双怠速法、自由加速法3种检测方法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开展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和路检工作,共抽检机动车近两万辆,查处违规机动车三千余辆。
  全市投资9600万元为800辆老旧柴油公交车更换了欧Ⅱ柴油发动机,更新改造天然气汽车520辆,新增无轨电车48辆,为解决公交车“冒黑烟”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3、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城区道路的硬化和绿化,通过对主要道路进行洒水、保洁,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内部料场、煤场及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拆迁和市政工程工地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城市扬尘污染。
  4、其它措施
  城市集中供热、燃气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新增供热面积369万平方米,累计供热面积达到3111万平方米,增长14.4%。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市液化气供应总量增长了23.0%,达到9.6万吨;天然气供应总量增长了71.0%,达12761万立方米。积极推广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海水能和地热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三、水环境
  状况
  1、水环境质量
  全市33座水库主要监测指标全部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
  市区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大沽河水源地、吉利河水库、小珠山水库及书院水库6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监测指标全部达标。与上年相比,各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氮含量仍较高,处于中营养状态。
  全市31条主要河流62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占40.4%。河流功能区达标率为64.5%。
  2、废水排放
  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9521.18万吨,达标排放量9401.39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排放量分别为1.32万吨、0.075万吨、0.0022万吨。
  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1808.88万吨,处理量16494万吨,处理率75.63%。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4.36万吨和0.67万吨。
  1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废水21344万吨,其中处理工业废水量4850万吨,占总处理量的22.7%。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去除量分别为5.53万吨、0.67万吨、0.13万吨。
  措施与行动
  1、治理河道及小流域环境
  投资10.5亿元用于河道及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了楼山河、墨水河、李村河、大村河等过城河和胶南峄山河、豆金河的综合整治工程,采取截污、清理垃圾、淤泥、砌筑河堤、绿化美化等措施,改善城市河流面貌。
  2、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应配套管网
  投资13.9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应配套管网建设。麦岛污水处理厂和沙子口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城阳出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城阳上马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平度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莱西姜山镇、即墨鳌山镇、胶州胶东镇、胶西镇、铺集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四、近岸海域环境
  状况
  全市近岸海域监测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占62.5%,其中43.8%的测点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三类、四类及劣四类海水水质的测点分别占测点总数的12.5%、18.8%、6.2%。与上年相比,一类、三类、四类海水监测点位所占比例分别上升12.7、10.2、14.4个百分点,二类和劣四类海水监测点位所占比例分别下降10.2和27.1个百分点。
  胶州湾中部、南部及西部港口区附近海域水质较好,均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西部和北部盐业养殖区海域以三类海水为主;东部入海河口附近海域以四类海水为主;北部墨水河和大沽河入海口水质较差,为劣四类海水,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与上年相比,胶州湾中部、南部及西部港口区附近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东部、西部及北部盐业养殖区附近海域水质有所好转,北部墨水河和大沽河入海口附近海域水质仍较差。
  胶州湾外黄海近岸海域水质同比基本保持稳定,除烟台前、麦岛、石老人3个点位外,其余点位全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奥帆赛区海域水质整体状况良好,除赤岛西点位附近海域水质为四类海水外,其余点位均达到一类海水水质。在各项监测指标中,除粪大肠菌群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达标率均为100%。
  市区海水浴场夏季水质总体以优良为主。其中,第一海水浴场、金沙滩海水浴场和仰口海水浴场水质良好,所有监测指标浓度均值均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石老人海水浴场受周边明渠生活污水排放影响,水质为四类,不适宜游泳,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
  措施与行动
  1、加强近岸海域环境监督监测
  对近岸海域环境、奥帆赛区海水水质及市区主要海水浴场等坚持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评价,发布了水质信息报告。
  2、近岸海域及陆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前海一线综合整治,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团岛流域截污和麦岛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配套,控制陆源排污;《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经市政府审查通过。
  以办理落实“关于切实加强胶州湾水域及近海岸线保护的议案”为重点,继续加大胶州湾污染控制和综合治理力度。编制了《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胶州湾及邻近海域防风暴潮灾害规划》等10项关于胶州湾保护和利用的规划、计划;实施《胶州湾截污计划和实施方案》;完成胶州湾水动力、水质环境、污染物容量等调查、研究,为胶州湾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可靠的理论依据。
  五、声环境
  状况
  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总体状况良好。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同比降低0.1分贝,属于良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分贝,同比降低0.1分贝,符合评价标准(70.0分贝)。市区功能区噪声8个国控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各县级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2.0-53.7分贝之间,属于良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6.4-67.6分贝之间,符合评价标准。各县级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同比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较好。
  措施与行动
  1、治理建筑噪声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市公安、环保、建委等部门联合执法,有效控制违章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2、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市政府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昼间重点加强对全市各中高考考场周边的声源控制,夜间加强对居民居住区、科研文教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迎考环境。
  3、建设噪声达标区
  全市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5块,面积13.08平方公里,对五个区市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市共有环境噪声达标区53块,面积307.53平方公里。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8.6%。
  六. 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2.29万吨,综合利用量631.61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8.88万吨),主要种类为粉煤灰、炉渣、尾矿、钢渣、含钙废物等。综合利用率97.0%。
  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21万吨,主要有废碱、表面处理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废矿物油、无机氰化物废物等,全部进行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2997吨,集中处置率98.0%,处置方式为无害化焚烧。
  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91.0万吨,同比减少0.25%,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
  措施与行动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综合利用
  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全市3000余家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交流合作,将铬渣作为助熔剂用于钢铁冶炼过程,年利用量15.14万吨;钢渣、粉煤灰用于铺设路基和生产建材;电石泥资源化用于碱厂纯碱生产工艺;白泥除用于回填和生产“生态宝”产品外,还被应用于发电厂烟气脱硫过程,“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进展顺利。
  2、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转移、利用和处置。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已经建成使用,危险废物填埋场已开工建设。
  3、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和规范化预处理,积极发挥大型垃圾综合处理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作用,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七. 辐射环境
  状况
  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沉降物总β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未监测到明显的放射性污染。
  主要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β放射性水平达到CJ 3020-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一级水源水质标准,满足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对总β放射性指标的要求,符合饮用要求。
  环境电磁辐射总体状况良好,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等工作。开展了2006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检查,建立健全辐射工作单位动态档案;完成26枚废旧放射源的安全处置;制定了青岛市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全面完成放射性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工作。
  八. 生态建设与保护
  状况
  1、城市绿化
  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全市共完成新造林1.3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2.95%;市区植树196万株,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3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2%。
  2、自然保护区
  全市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13处,其中,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处、省级5处、市级1处;风景名胜区国家级1处、省级1处;森林公园国家级3处、省级1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29.22平方公里。
  措施与行动
  1、生态市建设
  召开了全市人口计生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市政府与21个单位签订了2006-2007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发布了《青岛生态市建设2006年工作要点》,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获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表彰,被评为全省“生态市建设先进市”。
  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和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五市全面完成生态县(区、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省环保局或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论证,报当地人大审批。
  2、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取得显著进展,2006年有30个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镇”,22个镇通过了省环保局的审查验收。
  九、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1、基本气候状况
  全市年平均降水量偏少,气温异常偏高,日照时数正常,大气干旱指数属偏旱情况。
  2、气温分布
  全市年平均气温13.7℃,较上年同期高0.9℃。全市极端最高气温为36.8℃,6月16日出现在平度市,极端最低气温为-13.0℃,2月4日出现在莱西市。时间分布上,除7月份气温与常年同期持平外,其余各月均比常年同期偏高0.4℃~3.9℃。空间分布上,全市年平均气温均比常年偏高,偏高幅度在0.9℃~1.6℃之间,其中崂山区和即墨市偏高幅度最大,为1.6℃,市区偏高幅度最小,为0.9℃。
  3、降水分布
  全市平均降水量534.3毫米,较常年同期少126.3毫米,较上年同期少324.7毫米。时间分布上,4、5、8、12月份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多2.6~20.0毫米,其余各月均比常年同期少2.4~55.1毫米。空间分布上,平度市最多,降水量640.7毫米;胶州市最少,降水量367.0毫米。
  4、气象灾害
  主要气象灾害有降雪、暴雨洪涝、低温、冰雹、大风、大雾、干旱等,综合气候条件分析,本年度青岛市气候年景一般,但不及2005年。
  措施与行动
  1、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青岛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了气象事业五年发展目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任务,为推动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保障。《青岛市气象事业“十一五”规划》列入地方规划。
  2、气象应急体系建设
  市政府出台了《浓雾天气应急预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了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机制。
  3、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加快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六大轨道建设。至2006年底,建设区域气象观测站61个,59个在建;建成近海海面底层梯度风观测系统;完成罗家营海洋气象探测中心建设项目土地上报工作。
  4、为领导决策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全年发布天气专报29期、各种气象信息100余期。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气象服务的调研,制定了实施方案。麦收期间,每天发布“一周滚动麦收天气预报”,为小麦丰产丰收提供了优质服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0次,有效地增加了降水,减少了冰雹灾害的损失。
  5、公共气象服务
  进一步加强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发布预警信号151次,遇有暴雨、台风、大风、寒潮等天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传递到社会各届,减少和避免了灾害损失。
  十、环境监督与管理
  1、环境法制
  完成《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的调研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开展了地方立法评估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统一规范了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
  即墨市、平度市先后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青岛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成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3、绿色系列及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
  全市有8个社区、15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总计建成省级“绿色社区”14个、“绿色学校”32所,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绿色学校”4所,总量居国内同类城市领先。全市有109家单位被命名为环境友好单位。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476个,总投资810.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亿元,拒批项目106个。“三同时”合格执行率达100%。
  5、环境污染监督
  深入开展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作。共完成58个单位的59个治理项目再提高工程,其中,污水治理项目33个,废气治理项目22个,噪声治理项目1个,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个,治理工程总投资1.34亿元,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改善了环境质量。
  加大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力度。对全市电镀工业园、前海一线排污单位、全市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重点污染源400余家次。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1.6万人次,检查企业1.2万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776项,关停或取缔非法排污单位63个,对59个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进一步加强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企业1000余家次,同时还开展了剧毒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放射源使用单位和原油、汽油储存单位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参加了“长城3号”国家反恐怖应急指挥与力量拉动演习;开展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南》;组建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处置物资信息库,建立了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档案。
  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在环境监测、监察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2006年,新上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34套,全市累计安装在线监测设备73套。
  6、环境监测
  对全市环境空气、水、噪声、生物和放射性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继续开展酸雨普查监测、重点大型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监测及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工作,编制奥运会帆船赛场水质监测报告3期、海水浴场周报13期、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旬报36期;加强了重点污染源排污监督监测工作。
  7、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ISO14001认证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青岛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导。坚持“点、线、面”多层次发展循环经济,新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5家,累计达53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0家,累计达145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新增131家,累计达327家。
  8、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届中德环境论坛在青岛成功举办,发布了《中德环境论坛青岛倡议》,签署风力发电等10多个合作项目。召开了中瑞空气质量管理技术研讨会,举办了青岛-日本环保产业技术洽谈会,参加了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环境部会第二次分会会议。全年共接待循环经济、环保技术等国外访问团30余次,接待外宾200余人次。
  十一、公众参与
  1、环境信访
  加强“12369”值班联动,“12369”环保投诉受理中心全年接听咨询及投诉电话3万多个,处理环境信访案件5790件,同比减少884件,处结5783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提案91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宣传教育
  围绕“迎办绿色奥运、建设生态青岛”主题,组织开展五四广场纪念宣传活动,举办了“心系碧海蓝天——纪念世界环境日大型交响合唱音乐会”。召开“2005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等环境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全市选送的 5篇新闻稿件在齐鲁环保世纪行好新闻评比中获奖。
  “碧海蓝天”环保网站建设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和更新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栏目,全年发表信息6400余篇。
  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持单位: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提供资料单位:青岛市林业局
  青岛市气象局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城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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